龍子明 全國政協委員 香港青年交流促進聯會創會主席
為威脅政府在政改問題上退讓,學聯及學民思潮近日積極策動罷課,企圖將大專生甚至未成年的中學生推上違規甚至犯法前線。行政長官梁振英日前指出,這些行動只會不斷損害香港的利益,並呼籲發起「佔中」和其他「抗爭」者,不要以青少年的前途作為政治籌碼。教唆中學生罷課,將學子作為政治犧牲品,違反教育條例,自私無良,須受到嚴厲譴責和堅決抵制。社會各界應阻止罷課歪風席捲校園!
正如教聯會會長黃均瑜批評,學民思潮等罷課組織者經常說罷課不犯法,但卻早已表明若爭取不到訴求就會採用更激烈的手段,與黑社會引誘學生犯法的手法如出一轍。他指出,若鼓動中學生罷課的人之後再引導學生參與一波又一波的「抗命」行動,走到犯法邊緣,其實與黑社會無異。
救救孩子 救救香港
「佔中」搞手以學生擔任先鋒,自己只是剃頭明志,沒有付出甚麼代價。「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佔中」搞手不讓自己的子女參與罷課、遊行和「佔中」,卻鼓動別人的子女去當炮灰,這是極其自私和卑劣的做法。魯迅在《狂人日記》裡,曾經發出「救救孩子」的吶喊。今天,我們要呼籲全港教師、家長不要讓自己的學生和孩子參加罷課、遊行和違法「佔中」。青少年是香港和每一個家庭的未來,「救救孩子」也就是救救香港和自己家庭的未來!
為了阻遏罷課歪風,「保普選 反佔中」大聯盟呼籲教師、家長如發現校內有人煽動罷課,可向大聯盟舉報投訴,大聯盟將公開學校名字,以提醒校方及家長注意及提防。大聯盟設立舉報熱線,是要保護學生,出發點是為了學生的利益着想。正如港區婦聯代表聯誼會日前在報章刊登廣告,向「全港媽咪」呼籲「不要讓自己的孩子參加罷課、遊行和違法『佔中』」,更苦口婆心地問家長:「有哪一個媽媽不擔心自己的孩子因參加罷課而耽誤功課和學業?有哪一個媽媽不擔心自己的孩子因參加遊行而誤入街頭抗爭的歧途?有哪一個媽媽不擔心自己的孩子因參加違法『佔中』而留下案底,毀掉大好前程?」
以青少年的前途作為政治籌碼煽動罷課,是剝奪學生接受教育的權利。根據《教育局通告》(第1/2009號)「確保學生接受教育的權利」中規定:「在一般情況下,學生如獲取錄入讀小學或中學級別,學校須讓他們在原校完成教育。校長有基本責任保障學生接受教育的權利。」《教育條例》(第279章)第748條規定,「家長有法律責任確保介乎6至15歲的子女定時上學」;第78條更規定:「任何家長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守入學令(或不時經更改的該命令),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3級罰款及監禁3個月。」這些法例都是保障學生接受教育的權利。如果學校、家長盲從個別組織的「呼籲」,允許學生參與罷課,既損害學生接受教育的權利,更要負上法律責任,學校、家長不能不對罷課的煽動提高警惕。
「佔中」搞手和部分激進反對派以青少年的前途作為政治籌碼、企圖讓學生充當政治炮灰早有前科。去年7月,協恩中學校長不顧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強烈質疑和反對,邀請「佔中」搞手在校園舉行鼓動學生違法的講座,「佔中」搞手對數百名中學生藉機宣傳「佔中」。筆者去年7月在文匯報論壇版撰文指出:「學校是『傳道、授業、解惑』的地方,校長和教師作為學生學習、生活、成長的領路人和輔導者,不應教授學生任何違法意識和行為。」「保普選 反佔中」大聯盟發起「救救孩子」行動,學校、家長都應配合與支持。
學生參與罷課會被視為曠課,曠課的嚴重後果,相信大多數家長和學生都清楚。學生應以學業為重,相信大多數家長都不願見到子女的學業受到負面影響。公開罷課中學的資料,引起輿論對罷課中學的關注,其實是對學校、家長、學生的提醒,是保護學生、對學生前途負責的舉措。為了保障學生利益,不讓罷課歪風吹入中學校園,採取具針對性的對策是大有必要的。
學聯搞手竟是「港獨」分子須警惕
「佔中」搞手身兼教職,與學生會骨幹往來密切,通過拉攏誘騙學生會骨幹,將各校學生會逐漸誘向偏激違法的極端方向。罷課就是違法「佔中」行動的一部分,是「佔中」的「前哨戰」。「佔中」搞手利用學子為政治籌碼,行為卑鄙,他們竟連未成年的中學生也不放過,通過各種途徑誘使中學生加入罷課、「佔中」。這反映「佔中」搞手和激進反對派為破壞普選已不擇手段,喪失起碼的良知。
在「佔中」搞手和激進反對派利用學子為政治籌碼的歪風下,還出現了「港獨」向校園滲透的危險跡象。文匯報調查報道梳理學聯秘書長周永康近年的言論行徑,揭露其表面是學生運動搞手,實際卻是思想偏激的「港獨」分子。文匯報將他的「港獨」面目揭穿,他打出學生領袖的模樣來蒙騙學子的行徑也被揭穿,學聯應該清楚向公眾交代是否支持「港獨」。年輕學生要學會獨立思考,不要做少數別有用心者的政治炮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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