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自明)「佔領」行動已影響全港市民生活, 惟反對派未能成功脅迫特區政府接受他們不符香港基本法的方案,遂將「不合作運動」升級,包括在立法會內阻撓特區政府的所有撥款申請。香港基本法委員會成員、香港大學法律系教授陳弘毅昨日批評,「佔領」行動已影響了民生,反對派議員倘進一步阻撓涉及公眾利益的撥款和政策,完全是在濫用權力,最終受害的只會是香港市民。
反對派號召要將「佔領」行動提升至要全面癱瘓特區政府運作的」不合作運動」,陳弘毅昨日在接受電視節目《講清講楚》訪問時指出,他理解特區政府日前宣布擱置和學聯對話的決定,是因為有人提出了「不合作運動」。不過,雙方對話始終是解決「佔領」行動的最佳選擇,武力清場應屬無其他選擇下的最後方法。
倡列酌情權利結束「佔領」
他同時批評,示威者要求全國人大常委會撤回有關香港政改問題的決定,根本無法做到,並批評反對派議員計劃拖慢甚至癱瘓法案,是濫用權力,因為特區政府只是人民公僕,所提出的99%的議案都是為了公眾利益,一旦撥款和政策受阻,最終受害的是香港市民。
陳弘毅強調,示威者既然表示要爭取民主,也應明白需要尊重他人,他們的意見未必代表全港市民,又提醒組織未經許可進行集會堵塞馬路屬刑事罪行,「公民抗命」不能成為免責的辯護理據。他建議,特區政府可運用酌情權,透過向「佔領」行動的領導者提出限期前不作檢控,相信有利結束行動:「(特區)政府是可以根據公眾利益的考慮,決定即使有人有違法行為都不去檢控。」
倡審核民意評估方案
他在節目上又建議特區政府在完成第二輪政改諮詢後,起草一個方案,並參考港英政府於1984年成立民意審核處,評估市民對中英聯合聲明草簽接受程度的做法一樣,成立一個獨立民意機構,任命退休大法官或其他司法界人士,負責評估市民對有關方案的意見。一旦立法會最終投票結果跟民意評估相反,特首可考慮根據香港基本法賦予的權力解散立法會,然後重選,屆時市民可以再選擇支持還是反對有關方案的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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