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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李自明)高等法院前日頒布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佔領旺角和金鐘多條馬路,但「佔領」者並無理會,構成藐視法庭。代表的士業界申請禁制令的律師鄺家賢昨日表示,無人可拒收禁制令,違反禁制令被判藐視法庭的罰款和監禁年期可以無上限,促請市民尊重判決,違令者應盡快撤離。
藐視法庭可被判監罰款
鄺家賢昨日表示,警方表示佔領區已可能達至暴亂邊緣,持續下去可能有更多人受傷,申請禁制令絕對有迫切性。香港是法治地方,香港人一直有良好的守法傳統,希望市民明白,法庭是根據證據和法律原則頒令,如果有人違反禁制令,將是藐視法庭,可被判監或罰款。
她續說,藐視法庭的罰款金額和監禁年期可以無上限,而要控告「佔領」者亦不必索取個人資料或姓名,她促請「佔領」者遵守禁制令,令他們不必啟動這道程序。
張達明:應先遵守移到別處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昨日在接受電台訪問時稱,他對法院前日未有聽取示威者的抗辯,並在無緊急性下單方面頒下禁制令的做法有保留,但他認為,既然法院已頒下臨時禁制令,示威者就應先遵守,移到別處「佔領」,或在有需要時才返回禁制令制止的地點,其後再向法院提出抗辯。
民建聯昨日發表聲明,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包括法庭的判決必須獲得社會各界的尊重及遵從,藉此保障市民透過司法程序而得到的權利。有關判決已清楚顯示法庭認同連日來的「佔領」行動已嚴重影響市民的生活,示威者在行使集會權利的同時,也必須顧及社會公眾利益。
民建聯強調,如果「佔領」者堅決拒絕遵從法院判決,不單損害法庭權威,更會嚴重動搖香港社會辛苦建立的法治基礎,故此強烈要求「佔領」者尊重法庭判決,立即停止「佔領」行動,撤離所有非法霸佔的道路。
張國鈞:公然挑戰法律制度
民建聯副主席、香港執業律師張國鈞表示,非法「佔領」者不理會法院頒下的臨時禁制令,不單是公然挑戰香港長久建立的法律制度,同時觸犯藐視法庭罪,可被判入獄,又反駁有人聲稱在「大是大非」前,法治要「排第二」,「甚麼是大是大非?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大是大非,那麼社會就亂了。」
全國政協委員、省級政協聯誼會主席陳清霞指出,雖然禁制令是民事程序,但藐視法庭則為刑事責任,如任何人仍留在相關道路上, 即屬違反禁制令,原訴方可即時入稟法院控告對方藐視法庭,並要求警方協助找出違法者的姓名等資料及作出拘捕。法院會因應案件嚴重程度,判處入獄或罰款。
她續說,高院的禁制令充分顯現了香港法治的核心價值。非法集結者必須嚴格遵守,及尊重其他市民的權益。非法集會者應立即撤離,不要妨礙清除路障,「其實無論是否有高院頒發的禁制令,非法集結及各種暴力行為已是刑事行為。」
劉皇發:行動持續損害社會福祉
新界鄉議局主席劉皇發昨日在鄉議局會議發言時,批評「佔領」行動嚴重影響香港社會正常運作及民生經濟活動,更令社會嚴重撕裂,遠離「公民抗命」的性質,擔心行動持續下去,會進一步損害社會整體福祉。
他希望「佔領」者切實遵從高等法院頒下的禁制令,否則就是在侮辱及傷害香港法治,又呼籲「佔領」者,特別是學生,冷靜思考香港大局及個人安危,清楚認識現時兇險複雜形勢,盡快撤離,避免運動進一步失控,導致難以承受的社會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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