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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邢s聞部員工開大會,新聞部總監袁志偉向下屬交代「七警涉毆示威者」片斷刪減旁白的原因,袁志偉認為旁白連「涉嫌」、「懷疑」呢個字眼都沒有,一來就係指控式描述,這樣的嚴重指控,未有進一步證據前,應該讓觀眾自己看片段作判斷。有記者則反駁旁白只是「客觀描述」。這段內部會議的錄音檔極快便在網上流傳,目的當然想外界「插」袁志偉啦。雖然世上沒有秘密,但偷錄內部會議公開此不道德的做法超越新聞工作者之專業底線,破壞管理層對同事的信任,和削弱同事間的互信。事件讓所有公司主管醒覺,員工與公司步調一致的日子早已不復存在了。
當事件可能涉及刑事罪行,記者報道當然要加倍小心是必須的,事實上旁白的形容詞真的「客觀」嗎?記者撫心自問吧。道德法律上當然不會認為打人是對的,但可能受坊間常講的「先撩者賤,打死無怨」的概念影響,也有不少人都在網上、在手機裡收到「打得好」的短訊;可想而知暴力示威行為令許多人都極反感。可惜警員若因此事被入罪就陰公了,「死得唔抵」。
其實讀新聞系出身的記者都應該知道記者採訪時除了求真,做社會大眾的「看門狗」外,還需有新聞道德,當社會出現動亂的時期,人群不理性的時候,記者報道的內容不應加溫及推波助瀾。鰫O個日益紛亂磨擦不斷的社會中,記者應心中有把尺,可惜新一代記者似乎忘了。袁志偉能緊握手中鶚滮堙A為何要被人「質」呢?很簡單,香港傳媒生態已變,傳媒人的價值觀也改變,吸引到人買報紙,上網點擊就是成功!用甚麼誇張、渲染、煽情手法都無問題。有人問何以不少報道偏幫非法示威者?事實上同「佔中」者意念接近的記者也不少,看看他們的微博、面書就明白了。
今次無赤滌盲h夠「硬淨」,力撐袁志偉,總經理李寶安表明,公司尊重和支持新聞部主管的專業及判斷,不接受內在或外來之施壓行為,更不容許敵視無赤熄ЖC或傳媒工會指指點點企圖干涉編輯自主。對意圖破壞公司運作和聲譽必會嚴正處理,追究到底。
現時很流行一句「有圖有真相」,表面上是,但實際上非絕對,首先圖片不可以告訴你事情的前因後果;加上現時科技先進,製造假照片很容易,加上有時鏡頭的角度會形成錯覺的,甚至有人刻意設計好場面讓人跌入陷阱,攝影出身的人最清楚了。
任何人都不敢講自己絕對客觀的,今次非法「佔中」事件,大部分傳媒都忘記了示威者行為犯法,記者都是用平日合法示威的角度標準去質問警方。他們為何不質問犯法者點解可理直氣壯破壞公物、霸路?當然知道是因為現場「惡人」當道,只要你有不同意見就會被圍、被滅聲、扣帽子!
記者協會何時公正過?他們還好意思指責警方不保障採訪記者的安全,警察有三頭六臂?而且現今雲集示威現場的記者多不勝數,君不見電視台鏡頭拍到的舉相機、手機拍攝的人一大堆?如此混亂場面還能分清?你將心比己吧,別對人要求的設高的道德標準,自己的就極低。立於危牆下,就要有心理準備。
用胡椒噴霧、催淚彈是應付暴力或失控示威場面中常發生的,反對派立法會議員卻要求調查警方的做法,立場又算客觀?葉劉鬧得好,律師身份的議員良心何在?見到有女議員為一個身經百戰的街頭抗爭常客被踢幾下而聲淚俱下控訴警方,那副悲天憫人表情真是太好戲了!不愧是政客!我知如此批評那些「正義」的反對派議員,也會被鬧不客觀的。算了吧,這是一個錯對已不重要,我的理念才重要的混亂時勢,沒人敢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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