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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常委會昨日通過「撤銷田北俊政協委員資格的決定」,自由黨隨即舉行記者會,吸引大批傳媒採訪。田北俊表示,接受全國政協常委會這一決定。 劉國權 攝
全國政協十二屆常委會第八次會議昨日以田北俊嚴重違反全國政協會議章程和全體會議決議為由,通過了撤銷田北俊全國政協委員資格的決定。全國政協常委陳永棋日前向傳媒引述文件闡明,全國政協常委會認為田北俊早前建議特首梁振英向中央請辭的言論,違反了全國政協委員今年3月有關支持特區政府和行政長官依法施政的決議。
翻查資料,全國政協第十二屆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於今年3月3日至12日在北京舉行,並通過《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政治決議》,其中指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需要進一步鞏固和加強海內外中華兒女大團結。人民政協要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積極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政府依法施政」。
依章程第二十九條撤資格
田北俊要求特首考慮請辭的言論,明顯與決議內容不符。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第二十九條,「參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和地方委員會的單位和個人,如果嚴重違反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或全體會議和常務委員會的決議,由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或地方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分別依據情節給予警告處分,或撤銷其參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或地方委員會的資格。」
■香港文匯報記者 李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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