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 國
日前談起「民不聊生」、「畫蛇添足」的成語是出自《戰國策》,不禁又想起這本古書中另外的一個故事,就是「南轅北轍」。
南轅北轍的意思,相信人人都明白,指的是做的事和目標根本是兩碼事。故事說,有個叫季梁的人,在路上聽到魏王要攻打趙國國都邯鄲,便立即折返,風塵僕僕便去見魏王,說他在返回的路上,看到一個人駕着車往北方而去,並且對季梁說,要到楚國去。季梁說,要到楚國應該往南走,怎麼反而往北而行?那人說,他的馬跑得特別快。季梁就說,馬跑得快又怎麼樣?那不是去楚國的路啊。那人又說,他有的是錢,而且駕駛馬車的人技術良好。季梁就說,這麼多的好處,卻往北走,只有愈走愈遠,到不了目的地啊。季梁以此例子來指出,魏王欲成霸業,舉動愈多,離目標卻愈行愈遠,就像要到楚國卻偏往北行一樣。
這故事的另一層意義,就是知道目標在哪裡,也要看現實環境做不做得到。明知做不到的事,還硬是去做,就是南轅北轍了。
目前發生在香港的故事,就是一個南轅北轍的故事,打着愛與和平的旗號,實際做到的卻是恨與暴力(包括身體暴力和語言暴力)。說事件完結後就會去自首,為的是維護法治,但法治在事件進行時,卻一點也不能推行,人人都可以公然違法,就像去破壞了法院的門窗之後說去自首,目的是維護法治一樣,法治的精神何在?法治就是你不能去破壞啊!
當理想用公然違法手段去爭取時,理想其實已經和大部分市民的思想南轅北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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