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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4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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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釁警員「閃燈男」今應訊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本月初有非法「佔領」者在旺角「佔領」區域內,刻意用閃光燈不停向警員照射作挑釁,警員擬採取拘捕行動時,卻遭另一名「佔領」者阻礙,「閃燈男」乘亂逃脫。但警方未有放棄,經連日追查下,前日終在中區拘捕一名懷疑涉案男子,並已落案檢控,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

被控「妨礙警員執行職務」

被捕男子姓盧(28歲),涉嫌以手提電話閃光燈照向現場警員面部,暫被落案控以一項「妨礙警員執行職務」罪名。

據悉,早前有人在社交網站號召示威者以相機或手機的閃光燈,近距離照向警員雙目,挑釁行為的目的是想令警員容易「行差踏錯」甚至開槍,圖令警隊處於不利局面。至本月5日晚上11時許,旺角「佔領」區域果然有人用手提電話的閃光燈不斷照向警員眼睛,警員發出口頭警告無效,遂上前擬將其拘捕,未料突有一名姓陳(33歲)男子衝前阻止,並與警員發生糾纏,混亂間「閃燈男」乘亂逃去無蹤。警方其後將陳制服,以「涉嫌妨礙警員執行職務」罪名將其拘捕,陳因頭部受傷送院治理後帶署調查,稍後獲准保釋候查。

案件交由旺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一隊跟進,探員經連日追查,至前日凌晨約1時許,終在中區拘捕該名懷疑涉案的「閃燈男」,帶署調查後落案控以「妨礙警員執行職務」罪,今日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

至於較早前被捕保釋候查的陳,早前拒絕再保釋,警方考慮後暫將其無條件釋放。

警方發言人強調,相關調查工作仍在進行,並保留檢控權利。警方會在完成所有調查工作及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後,決定是否作出檢控。警方重申,絕不容忍任何暴力事件;任何人如有違法行為,不論任何背景,警方一定會不偏不倚,公平公正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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