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 國
這兩三個月來,不,這一年多來,佔這個字充斥在媒體上,而佔領這兩個字,更可以說左右着我們的日常生活。連我每天上下班,多不能乘搭巴士,只能搭小巴,交通費用支出多了一倍以上。因為我平常搭的巴士,因為佔領而改道行駛了。
佔領這個詞,大概是近代才有的,因為打開舊版的《辭海》,佔字裡並沒有佔領。打開《漢語大詞典》,佔字裡的詞雖然比《辭海》多出一倍,但也無佔領。不知要到什麼時候,佔領一詞才會合法地佔領辭典裡的一席之地?
我用了合法二字的原因,相信大部分人都會明白的,因為如今發生在香港的所謂佔領,其實都要加上非法二字。但傳媒就是這麼奇怪,不該加的字,卻常常出現在新聞報道上,成為不必要的累贅之字,但最應該加的字,卻常常不知是否故意地忽略。像非法這兩個字就是。
唯一和現代用的佔領兩字相近的,佔字裡有佔據一詞。意思是「對地域、場所強行取得或保持」。清朝的百一居士在《壺天錄》裡說:「忠臣名宦之祠,為人佔據踐踏。」其中的意義,相信不懂和不讀古文的現代人,在目前都比較理解吧?
《辭海》裡有佔佔一詞,解釋是低聲小語貌。在這次非法的佔領裡,說話的人都不能佔佔,因為兩個多月下來,都已習慣高聲大話了。
佔字裡還有一詞,是佔?,是指輕薄。輕薄,不正是那些晚上到旺角集體逛街購物的人群做出的行為嗎?他們舉着標語到商舖說購物,不正正是對店內的服務員進行輕薄嗎?他們故意掉小錢幣在馬路中心,慢慢撿起的行為,不是對駕駛人進行佔?嗎?
工作讀書不去佔頭籌,非法佔領卻爭先恐後佔頭籌,唉!這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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