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天問
銅鑼灣「佔領區」昨日順利清場,港人從心底裡叫出「香港光復了」的喜悅。反對派策動的「佔中」遭到徹底失敗。「佔中」從策動的一刻開始,就走上了注定失敗的不歸路。因為反對派的策略,就是要挑戰香港基本法,要損害香港市民的利益,要投靠外國勢力,企圖製造暴力衝突、流血事件,發動一場顛覆中國的「顏色革命」。「佔中」的本質是「反人民、反祖國、反法治、反民主」,讓廣大香港市民清楚他們勾結外部勢力、禍港殃民的真面目。因此,「佔中」違背人心,不會獲得廣大香港市民支持,難逃失敗告終的命運。
「佔中」讓本港所有潛伏得很深的外部勢力代理人,一一浮出水面。他們按照「顏色革命」的指定動作,叫囂特區政府領導人下台、製造動亂、散播謠言、癱瘓經濟,宣揚只要「一人一票的真普選」,讓反對派上台,就可以解決香港的貧富懸殊、樓價高昂、大學生向上流動困難的所有問題。「佔中」組織者利用先進的通訊系統,作為指揮聯絡工具,學聯的頭頭在「佔領」現場,可以迅速召集大批支持者。「佔領區」有源源不絕的物資供應,也有軍事化的「糾察保衛系統」。美國人還事先向西方及本港個別傳媒打了招呼,全力為「佔中」大力宣揚,保駕護航,同時惡意醜化香港警隊的執法行動。在東歐、中東、北非,這一模式的「顏色革命」都輕易地成功了,為什麼在香港卻遭到失敗?
衝擊基本法違反七百萬港人意願
這是因為,他們全盤否定香港基本法,挑戰香港基本法,這是策略的失敗。這也是「佔中」和其他地方的「顏色革命」不同之處。廣大香港市民能夠享受繁榮穩定、安居樂業,保持原來的生活方式不變,靠的就是香港基本法。反對派在普選問題上提出的「國際標準」、「香港自決」、「公民提名」,全部都是違反香港基本法的。其後果必然會摧毀「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基礎,把香港推到了分裂和動亂的邊緣。這明顯違反了七百萬港人的意願,也損害了廣大市民的共同利益。香港基本法是香港「五十年不變」的最重要保障,毀了香港基本法,香港將失去一切。「佔中」的發起人完全低估了七百萬港人判別是非的智慧和能力。當愛國愛港力量發起維護香港基本法的「反佔中、保普選」簽名運動時,「佔中」勢力違反香港基本法提出的所有方案,立即暴露出其危害香港的居心,在民意戰中不堪一擊。
「佔中」的方式亦是違反香港法律,粗暴剝奪港人的生活自由和謀生權利。將近80日的「佔中」,使各行各業遭受到難以估計的損失,更重要的是,香港的法治受到嚴重衝擊,法庭命令不能落實執行,損害了香港的競爭力和吸引投資者的優良環境。這是在摧毀香港的「安樂窩」,與港人為敵。「佔中」的策劃者與參與者,成為香港法治的敵人,經濟發展的敵人,自由生活的敵人。
違法暴力性質不容否認
「佔中」的搞事者還不滿足於「佔領」的非法行為,他們在旺角「佔領區」搞過多次擾民的「鳩嗚」騷動,發動過衝擊立法會、政府總部的暴力事件,市民更加看清楚,「佔中」由一開始,就是靠戴上眼罩、口罩,舉起雨傘對警方的衝擊,西方傳媒一早就眾口一詞稱「佔中」是「雨傘革命」,其暴力性質,公然違法,是如何也否認不了的。這也從反面讓港人明白,「對抗中央政府的人不能擔任行政長官」,由提名委員會投票決定行政長官候選人,決不是篩選,而是貫徹落實香港基本法憲制要求的必然措施。任何人如果利用暴力衝擊,就能夠改變政制、奪權上台,此例一開,後患無窮,香港就不會有長治久安。
「佔中」強調不用遵守香港法律,遵守法律不是法治,反而蓄意犯法,到有需要的時候,挑選一個最輕微的罪名「自首」,才是維護法治。這是向香港廣大青少年進行了一次反法治的教育,誘使青少年誤入歧途,損毀年輕一代的道德觀念和守法信念。這是對香港最嚴重的傷害,留下的「後遺症」和禍害難以估計。
絕不姑息所有「佔中」搞手
特區政府成功收復所有「佔領區」,恢復法治和秩序,香港人最強烈的願望,就是一定要乘勝追擊,把「佔中」組織者、策動人繩之以法,讓他們受到嚴厲的法律制裁。這才是最生動的「一國兩制」「再啟蒙」運動,最具體的法治教育,最有力的香港基本法宣傳。任何人挑戰香港基本法,違反香港基本法,凌駕於香港基本法之上,都要承擔違憲違法的嚴重後果,決不會得到任何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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