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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電今次電價加幅雖略低於通脹,但仍令市民生活更添壓力,劏房戶更是「肉隨砧板上」,面對業主或再大幅提高電費,卻無從選擇,只得默默承受,或另覓棲身之所。
一家3口居於葵涌一個不足70呎劏房單位的陳女士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每月3,800元租金不包水電費,另需額外繳交300元電費,約半年結算一次,而電費以「多除少補」計算,若每半年電費超過1,800元,就要補貼差額,不足1,800元亦不會退還,業主每度電收取約1.4元,較現時中電的1.108元貴。
她坦言,由於業主收取高於中電每度電的費用一直是劏房市場上一個不成文的規定,且業主有為劏房戶「分錶」,所以「收貴些是例牌」。因此,她只好用盡一切方法節省用電,如只為兩名兒子在洗澡時開啟電熱水爐,洗澡過後即時關掉,自己則只利用尚存有「餘溫」的熱水洗澡,及利用手洗衣服代替用洗衣機洗衣服等。
陳女士說,現時業主的收費已經「算很公道」,因她知道有劏房戶每度電被收取高達2.8元。被問及業主或再大幅提高電費,她說:「不敢向業主反映及要求降低加幅。」她解釋,因擔心業主會變相利用加房租來代替加電費,「萬一房租再加400元至500元,就更難負擔。」她又擔心,一旦反映意見,業主會不再續租給她,或要再另覓棲身之所。
■記者 鮑旻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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