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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容根 全國人大深圳培訓基地、深圳人大幹部培訓中心客座教授
中英《聯合聲明》是我國有份簽署的國際條約,在我們強調《憲法》和《基本法》是香港依法施政的根據時,有人乘機以攻其一點、不及其餘的手法,指摘我國揚《基本法》抑《聯合聲明》。其實,中英《聯合聲明》是經兩國外交代表於草簽後各自提交本國議會(我國是全國人大會議,英國是上、下議院)表決通過後,才由兩國總理/首相正式簽署的文件,中國無必要、亦從來沒有違反《聯合聲明》許下的諾言。
對待《聯合聲明》光明磊落
我國對待《聯合聲明》的態度是光明磊落的。英國在香港回歸後已對香港沒有治權和監察權的提法是符合國際法和憲法的,但不等於在香港沒有「利益」和「特權」。因為《聯合聲明》正文及其附件一,白紙黑字列出了英國在香港回歸後可持有多項「利益」,有些甚至用「照顧」字眼來描述,其實就是「特權」的體面語。
正文第三(四)條:「香港特別行政區各政府部門可以聘請英籍人士或其他外籍人士擔任顧問或某些公職。」附件一第四段對此列出了具體說明。
正文第三(九)條:「聯合王國和其他國家在香港的經濟利益將得到照顧。」
附件一第十一段:「聯合王國可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總領事館。」
以上數項,雖然同時亦述及「其他外籍人士」和「其他國家」,但從英國領銜、其餘泛稱的排列方式,猶如戲院廣告,孰主角孰配角,一見即曉。
大家可以見到,回歸以後,除了一批由港英政府過渡到特區政府的英籍人士外,不乏有新聘的英籍人士加入為特區的公務員和擔任公職。例如,現任香港大學校長馬斐森教授,是去年從英國聘請而來。筆者作為漁民工作者,回歸後經常接觸到一些指揮�茪@眾華籍警員的英籍水警警司和督察,他們或許是受到「照顧」而來,但如能盡忠職守、秉公處事而表現卓越者,同樣得到部屬擁戴和陞遷,如能做到維護海上治安和漁民生產安全,漁民亦無不敬重。
英國自招其辱
英資的匯豐和渣打銀行,於回歸後依然是香港的發鈔銀行,至今未有任何一間中國或外國銀行取而代之或分薄其倆地位(香港中銀是在回歸前才成為發鈔銀行)。不言而喻,英國在港的經濟利益是受到充分照顧的。
最近發生的「佔中」事件,筆者才知道警方的催淚彈原來也購自英國,而且售價不菲,可能也是屬於受照顧的經濟利益之一。
英國駐港總領事館早已駿業宏開。至於最近因冷待一班打�蚗s獅旗前來「歸順」的黃皮膚激進人士而受到衝擊,亦受到特區警察保護,那是題外話了。
一般情況下,兩國締結條約,如有涉及利益的條款,特別是經濟利益,理應互惠互利,即是說,我給你甚麼,你也應給我甚麼,但我國沒有在《聯合聲明》提出諸如在英國本土開設發鈔銀行的要求,表面看是我國讓了利,但如同時一閱《聯合聲明》開場白一段文字,就會明白我國這樣做,是出於可以妥善解決歷史上遺留下來的香港問題,有助於維持香港的繁榮與穩定,無損互惠互利原則。
以上可見,在履行《聯合聲明》條款的問題上,我國對得住英國有餘,英國即使有意見,亦只能按國際慣例,透過外交途徑表述,但英國卻身在福中不知福,偏要到香港調查《聯合聲明》所無的普選問題,當然被我國斷然拒絕,並非我國有意侮辱英國,而是英國自招其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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