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旺角「佔領區」去年11月清場後,連日來仍不斷有巿民聚集聲稱要「購物」,有男途人及女學生指稱期間途經旺角時,遭警員非法毆打及非禮胸部。2人指控警方違反香港基本法及人權法的規定,行為構成虐待與非法禁錮,並於日前分別透過律師入稟高等法院,向警務處處長及涉事兩名警員索償合共2,000萬元。
聲稱「途經」看熱鬧
男「途人」劉文昌(譯音,洋名Percy)在入稟狀指,他在去年11月26日晚上11時10分,「途經」豉油街與彌敦道交界行人路時,無理遭數名警員「殘暴地毆打」,且扣留他2小時後才有救護車到場,將他送往廣華醫院急症室。
劉稱,有傳媒拍攝到他被「毆打」經過,片段顯示當時他已被按在地上,有警員以膝蓋大力撞向他的頭部,另一名警員則用腳猛踢他的頭,又指襲擊他的警員當中2人,分別穿着白色及藍色上衣。他向警務處處長及片段中出現的2名未能確定身份警員,索償不少於1,000萬元。
據資料顯示,有網上媒體當日在急症室訪問劉,他當時稱自己與友人在彌敦道「逛街」時遇上警民對峙,他只是「在路旁圍觀」,但在警民推撞期間他被推倒在地上,他「沒有反抗」,卻遭警員毆打。其後,警員用索帶綁起其雙手,任由他坐在彌敦道上,但沒明確表示拘捕他及解釋為何綁着他。他對自己沒有反抗下卻遭受警員此等「傷害」,感到極為憤怒。
指有片證遭「胸襲」
另一名余姓女學生則指稱,她去年11月27日凌晨,在旺角被一群男警及女警毆打,有男警蓄意「非禮」其胸部。女警抓她的頭髮、扭動及拳打她臉、抓其下巴及將她的頭大力撞向欄杆,她並曾被按在地上「毆打」。有人拍攝到余被襲擊的片段並上載至YouTube,余稱可辨認出最少一名女警。
余稱,醫生報告證實她的脊椎被打至向前凸出,而右腳、右腳腳踝、雙腳膝蓋皆瘀傷及紅腫,她要求警務處處長賠償大約1,000萬元,但確實金額有待日後索取大律師意見後才可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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