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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佔領」令香港法治基石受到衝擊。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曾少妍)違法「佔領」打着爭取「民主」旗號,肆意衝擊香港珍而重之的法治基石。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重申,法治是民主的基礎,如果爭取民主去到輕視法庭禁制令的地步,顯然是錯誤做法。
剖析民主法治關係
國務院港澳辦主任王光亞早前提到,經過「佔領」事件後,香港各界應反思「三關係」:「一國」與「兩制」、民主與法治,以及香港與內地。譚惠珠在接受本報專訪時,進一步剖析了民主與法治互為影響的關係。
她指出,有法治的地方不一定有普選的民主,例如香港一向有法治卻未有普選,而有法治的地方,也可以有不同程度或模式的民主,例如新加坡或韓國的民主,就與美英的民主很不同。不過,有民主的地方就不一定有法治,例如不少亞洲、非洲及中東的國家,已經普選產生當地元首,卻沒有法治基礎。
「依法增民主活力」
譚惠珠強調,民主與法治之間,明顯是法治是主幹,也是民主的基礎,而最壞的情況是有民主卻沒有法治,對社會和國家的損害最大。她說,香港本來是有法治的社會,在增加民主成分時,理應藉此幫助法治得到彰顯,而非以破壞法治作為代價。
她批評,如果爭取民主去到輕視法庭禁制令的地步,這顯然是錯誤做法,亦深信香港大多數市民對民主有訴求,但同時要求用合法行為爭取民主,這是不二法門,也是唯一正當途徑。「今後香港當然要依法增加民主的活力。那麼法律又是甚麼呢?就是香港基本法、立法會議事程序、『政改五步曲』、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決定,以及特區政府按憲制安排,逐步促成特首普選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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