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前身為法律學系,成立於1969年,至1984年升格為法律學院,是本港第一所法律學院。
港大1972年首屆法學本科畢業生,於1973年完成PCLL(法學專業證書課程)後,成為首批由香港培育的律師。該學院的畢業生活躍於社會各界,猛人如雲,其中香港特區首位律政司司長、現任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梁愛詩,就是港大法律系的畢業生。
除了歷史最悠久,港大法律學院也是本地院校中規模最大的,學院現有教職員近80人、學生約1,500人。而在最新的「研究評審工作(RAE)2014」報告中,港大法律學院參與評核的人員亦是院校中最多,共有56人,比其他院校的法律學院參與評核人員總數還要多,但港大法律學院的評核成績卻令人大失所望。
相比之下,評核成績明顯較港大為好的香港中文大學,於2004年才成立法律學部,至2008年才將之升格為法律學院,是香港第三所法律學院,歷史雖然比港大短得多,而是次參與評核的人員數目亦不足港大的一半,但獲評三星至四星的比率較港大高出18個百分點,顯著拋離港大。 ■記者 甘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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