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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欣新昨向傳媒解讀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涉香港內容部分。 馬靜 攝
中央突出憲法在港擁法律效力 向激進派指明「框架不可超越」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馬靜 北京報道)與2014年政府工作報告相比,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2015年政府工作報告談到香港政策時,強調「要嚴格依照憲法和(香港)基本法辦事」。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研究員陳欣新昨日解讀說,中央此次明確突出憲法,旨在強調國家憲法在香港特區的法律效力,向香港一小部分激進的反對力量強調了,香港政改必須要在法治框架下行事,政改方案必須在香港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的框架裡制定,「這個框架不可超越。」
陳欣新昨日在全國記協沙龍,解讀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涉香港內容時指出,與2014年政府工作報告相比,今年中央政府工作報告在涉港內容方面有許多相同,但是其中也存在一定的不同,「2014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到的是全面準確的落實(香港)基本法,2015年報告中則提到『嚴格依照憲法和(香港)基本法辦事』。」
憲法通過基本法在港實施
要想在法治的框架下去落實和保障香港基本法的實施,不談憲法是不行的。陳欣新指出,從法理上講,憲法在香港特區擁有法律效力,這點毋庸置疑,「最初,憲法是以什麼樣的形式在香港發揮作用呢?它並不直接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而是通過(香港)基本法來實施。」
在他看來,今年政府工作報告強調憲法,與當前香港現實背景有關:香港政改主要關鍵點就是在法治框架下做事,「(香港)政改方案一定要在(香港)基本法和全國人大決定框架下,在這個框架下怎麼處理都有商量的餘地,但是出了這個框架,那就不符合法治。」
政改須謹慎 更應早起步
陳欣新說,「現在有些人認為港府如果按照(香港)基本法和全國人大決定提出來的政改方案,令香港的民主進程變慢。實際上,不用太多考慮快慢的問題,而是起步要早。剛開始謹慎一些沒事,但是『慢鳥才要先飛』,起步晚的話流出的時間和餘地都會不夠。」
他強調,「其實,只要在法治的框架之內,有一些具體東西可以討論,比如提名委員會怎麼產生,有多少人都可以討論,但是必須強調的是必須在(香港)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決定框架之內,這個框架不可超越。」
激進派越軌 中央須強硬
中央對港態度是否變得強硬?這位專家指出,中央對香港態度應該分為兩塊,一是中央對香港,另外一個是中央對香港的一小部分激進的反對力量的態度,「中央對香港的態度自始至終都沒有變,現在是一小部分反對(派)激進力量行為已經超越香港法律,中央在態度上強化的也是要強調這些人一定要嚴格按照憲法、(香港)基本法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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