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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3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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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買起」警長女手腳 網民候懲


官批嚴重刑事恐嚇 判刑要警惕大眾須為網上言論負責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一名網民於去年10月19日「佔領」運動期間,在「香港高登討論區」發文,聲稱有黑道中人出60萬,「買起」曾參與「佔旺」拘捕行動之警長女兒的「一手一腳」。該網民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有犯罪意圖而取用電腦罪。裁判官批評此乃嚴重的刑事恐嚇,法庭有責任保護警隊,判刑要警惕大眾須為網上發表的言論負責。案件押後至4月13日,待審閱被告的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等報告後始判刑。

案情指,「佔領」運動期間有人拍攝到警長吳錦昇驅散示威者時,曾沿路拉扯示威者。其後有網民指斥吳錦昇干犯「施行酷刑」罪。其後於另一帖文中,有網民公開吳警長女兒的照片、姓名、學校及聯絡電話,更稱吳的女兒「很可愛」。

本案20歲被告湯偉樑於翌日、即去年10月19日在「香港高登討論區」發帖,標題為「收到風有人出60萬買起52379(吳警長警員編號)個女一手一腳」。帖文一出,隨即惹來不少網民的批評,認為內容「過火」。

官:比現場恐嚇警員更為嚴重

裁判官斥此乃嚴重的刑事恐嚇,網上的評論影響廣泛,比現場恐嚇警員更為嚴重。無論市民對於警隊印象如何,法庭亦有責任保護他們。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4月13日判刑,其間須索取被告的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湯的父母亦需要提供他的醫療報告。

辯方律師求情時指,被告在12小時內已要求討論區管理員刪除該帖文。並稱他於短時間內已有極大悔意,更向受害人深切致歉。而事發後被告情緒起伏不定,經常失眠,須定時約見心理醫生。

辯方稱,被告一直承受巨大的家庭及學業壓力,又稱他早於幼稚園時曾被診斷患有自閉症,與人相處有問題,性格內向,學校內亦沒有朋友,所以沉迷於網上世界。

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發布的內容是從另一高登帖文中剪貼出來,加以修改,發布為自己的帖文,修改後的內容純屬虛構,並稱在看過吳警長拉扯示威者的照片後,不滿其做法,感到氣憤激動。

律師:網上言行均受法律約束

辯方律師指,社會上對於「佔領」運動有不同的聲音,網上的討論尤其激烈,警民關係更進入白熱化的階段。被告不同意警察的作為,才在網上發文宣洩情緒。被告因幼稚及不成熟,才認為不須為網上發言而負責,現希望透過傳媒向公眾指出,網上的言行均受到法律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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