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有司機投訴車輛年檢剛過就接獲通知要進行「跑步機測試」,接獲投訴的申訴專員公署昨日主動展開調查,審研「汽油及石油氣車輛廢氣排放新管制措施」是否存在不足。公署認為運輸署及環保署的新措施用意可取,但協調不足又沒有周詳配套,只會影響成效及對車主造成不便,加上部門至今仍未有改善時間表,令公署質疑部門事先有否就現有配套設施的應付能力,作充分考慮。
運輸署及環保署去年9月實施汽油及石油氣車輛廢氣排放新管制措施,用意為將氮氧化物排放列入管制,但申訴專員公署近日接獲投訴,指有車輛剛通過運輸署車輛年檢不久,即接獲環保署通知其車輛須進行「跑步機測試」,故於昨日宣佈就措施展開主動調查,審研是否存在籌劃及安排不足之處。
氮氧排放未納運署年檢
公署表示,是次主動調查的審研範圍將包括環保署與運輸署於推行新措施上,其籌劃與協調及所作配套安排是否適切足夠,同時檢視可予改善之處。
申訴專員劉燕卿認為,新措施用意可取,但公署初步調查發現,運輸署車輛年檢涵蓋的「怠速廢氣測試」,其採用標準並不包括氮氧化物排放,現時該署作年檢的22個「指定車輛測試中心」亦沒有加設檢測氮氧化物排放跑步機,意味即使車輛通過運輸署年檢,亦未必能通過環保署廢氣排放新措施要求。
僅4處可測 應對存疑問
公署又指,現時環保署認可作跑步機測試的「指定車輛廢氣測試中心」在全港只有4個,對於能否足夠應付環保新措施衍生的測試及維修需求,存在極大疑問。加上運輸署「指定車輛測試中心」營運者,曾向運輸署及環保署反映安裝「跑步機」面對的各種問題,如人手、設備、空間及測試對附近環境造成的噪音滋擾等,但部門至今仍未有改善時間表,申訴專員深表關注該兩個部門事先有否充分考慮現有配套設施的應付能力。
劉燕卿指,環保署與運輸署希望透過新措施,加強對汽車廢氣排放的管制,但兩個部門若在推行新措施上協調不足,推行前又沒有周詳考慮及安排好配套設施,不但會影響推行新措施成效,更會對車主造成困擾及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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