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葉 輝
越界的也斯已經不在了,可也有朋友記得他所言說的越界如日常生活,如往復來回的音樂:「來到疆界的這邊寫信回去那邊,並不是賣弄眼見的奇花異草以驕親友,是想把兩邊的不同告訴大家,讓大家知道別的人也許並不那麼可怕,自己習慣了的生活態度以外也有其他值得尊重的生活態度呢。」也斯正是跨過一條又一條的邊界,才有「越界」的感悟。
二十年前,也斯在《散文與生活態度》(見《越界書簡》)中對張灼祥說:「我從一個以創作詩文為主的作者,在這一階段好似越出原來文類的界線......甚至有時變成一個以寫作評論為主的作者」,「但我們都知道,界線是不容易超越的,許多時我們以為越界,其實在原地踏步。一個瀟灑的字眼是沒有用的,如果我們不時刻反省自己是否又固定了疆界。」
越界的也斯已經不在了,但應該記住他在二十年前對朋友所言說的「越界」:「越界並不就是為圍牆的倒塌鼓掌,也該去思考牆倒後的新問題;並不就是反百老匯音樂劇捧前衛劇,越界應該是也可以批評前衛劇也不怕去看看商業的東西。越界並不就是大罵『異性戀霸權』、高喊『女權至上』,越界是也有勇氣去檢驗同性戀、女權、素食、New Age、文化研究、後現代、後殖民提出的新觀念那裡有沒有新霸權。越界不是大罵父權、專制、暴君而令自己超然地站在不敗之地,越界是也檢驗自己的腦袋裡有沒有專制的暴君。最重要的,也許是認識疆界在哪裡、界線去到哪裡、自己其實是站在哪裡。要認識界不是那麼容易越的。」
越界並非什麼大道理,只是「想把兩邊的不同告訴大家」,比如巴塔耶(Georges Bataille)認為人類首先給性慾罩上禁忌,可又通過生命科學,打破此一禁忌;在他看來,文學與藝術的本質大概在於人性的惡之再現,所要表現的正是這樣的動物性。
有時真的需要越過知識的界,才明白「物」乃「雜色牛」--在農業社會,農事與牛密不可分;而「物」又有「事」義,「有物有則」,「物」即「事」也。「物」通常又分為「現成物」或「現成存在物」,「巖中花樹」話頭就是一例:「先生遊南鎮。一友指巖中花樹問曰,天下無心外之物。如此花樹,在深山中自開自落,於我心亦何相關?」(見《傳習錄》)
此所以王守仁答道:「你未看此花時,此花與汝心同歸於寂。你來看此花時,則此花顏色一時明白起來。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
據牟宗三分析:「存在依於心,心外無物,物即是心。」德國哲學家佛雷格(Friedrich Frege)將「物」區別出兩義:一為所指涉的對象(reference),一為所指涉的含義(sense),「看花」不光指對象,當中亦有詩的含義。即物詩(或文)常越過「物」與「事」界線,兩者合體,就是存在的「事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