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子珍
「佔中」發起人之一、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早前收受合共145萬元匿名捐款,港大審核委員會完成報告,認為戴耀廷違反「捐款應來自有信譽的來源」指引要求,部分捐款作借調聘人亦不符校方慣常做法。戴耀廷卻仍然「抵賴」自己違規收受匿名捐款,更「惡人先告狀」反咬大學,說明他心中有鬼,擔心罪證被揭發出來,不但自身教席不保,也令陳文敏升遷副校長的傳聞更令公眾質疑。港大應對戴耀廷和陳文敏作出懲處,廉政公署亦應跟進調查事件。
戴耀廷2013年5月收到四筆、合共145萬元匿名捐款,他及後向校方解釋,當中130萬源於另一名「佔中」發起人朱耀明,稱是「本地熱心市民」捐款;另有15萬捐款用作聘請一名人文學院研究助理,及後借調香港大學民研計劃,處理「佔中」公民投票。
戴耀廷接受匿名捐款不符合大學指引
港大委任的審核委員會經審查後,認為戴耀廷接受四筆匿名捐款的做法,不符合大學收受捐款的指引。戴耀廷卻仍然「抵賴」自己違規收受匿名捐款,更「惡人先告狀」反咬大學。教育政策關注社主席張民炳批評其說法牽強,指出捐款來源這個信譽問題已經是一大問題,另外戴耀廷將原本要執行指定工作的人員,調去做其他事情也明顯不對。張民炳並認為,陳文敏也應該對有關問題作出解釋,「涉及到金錢在學界都是嚴重的問題,若有人在這方面違規,大學也應該讓紀律委員會去作出紀律(處分)考慮。」
戴耀廷以一個謊言掩蓋另一個謊言
戴耀廷「惡人先告狀」反咬大學,說明他心中有鬼,擔心罪證被揭發出來,不但自身教席不保,也令陳文敏升遷副校長的傳聞更令公眾質疑。港大以及執法部門應徹查追究事件,將戴耀廷和陳文敏繩之以法,以彰顯法治尊嚴,維護大學聲譽。
戴耀廷不斷以一個謊言來掩蓋另一個謊言,其欺騙行為不斷被揭破,所謂「熱心市民」就是反對派金主黎智英。朱耀明取得有關「黑金」之後,再捐予戴耀廷,並由他捐予港大不同部門作「佔中」之用,這是整場「佔中黑金政治」的真相。這場「黑金捐款」,就是黎智英、戴耀廷、陳文敏、朱耀明合謀的「黑金政治」行為。由黎智英提供「黑金」,分多次捐予朱耀明的「香港公民教育基金會」和「香港民主發展網絡」。而這兩個都是殭屍機構,其作用就是協助非法「佔中」行動。
戴耀廷違反「捐款應來自有信譽的來源」指引要求,有賄賂及干預校政之嫌,隱瞞捐款來源有掩飾犯罪之嫌,向鍾庭耀提供捐款則明顯存在「黑金」操縱民調造假的非法行為。戴耀廷身為法律系教授,知法犯法,公然隱藏違法捐款人身份,與「洗黑錢」無疑。
「鍾氏民調」收受黑金大肆造假
港大審核委員會認為,對於戴耀廷用捐款聘任的研究助理,由原本協助他進行有關信仰與法律的研究,借調至全民投票工作,此舉不符合校方慣常做法。戴耀廷向港大民意研究計劃提供巨額捐款,「佔中公投」被揭發報大數十多萬票,這涉及到「黑金」操縱學術造假的問題,事件攸關學術操守以至整間大學的聲譽。最近,鍾庭耀又打荂u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的旗號,配合反對派否決政改方案的需要,暗設陷阱製造支持政改民意不斷下滑、否決政改民意持續上升的假象。鑒於「鍾氏民調」從來只是一門生意,收受來歷不明的資金及外國機構的資助,為僱主提供所需要的民調服務,香港大學必須重視事件,以免令港大聲譽蒙污。廉署也應調查「鍾氏民調」收受「政治黑金」大肆造假,是否涉嫌違法。
陳文敏包庇戴耀廷怎可出任副校長
陳文敏曾在一封電郵指自己收到匿名的30萬捐款,陳文敏明知戴耀廷交來的捐款是匿名者捐出,其來路不明且有違大學接收捐款的指引,但他依然收下並要求港大職員為此另開會計賬項。鑒於他包庇縱容戴耀廷不務正業,並為戴耀廷《佔領中環-和平抗爭心戰室》一書撰序推介,令人質疑他收下戴耀廷的匿名捐款是否存在對價關係,是否觸犯《防止賄賂條例》。
作為戴耀廷上司的陳文敏,堅持「放生」戴耀廷,讓他參與「佔中」後迅即復課,甚至還批准他「休假半年」,不用教書,只需專注關於「法治與法律文化」的研究工作,讓他「潛水」避風頭。對於戴耀廷這樣一個在本港煽動大規模政治騷亂,擾亂香港法治,給香港社會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人,陳文敏對他百般包庇縱容,他怎麼能出任負責港大人事管理的副校長?
港大對戴耀廷和陳文敏應作出懲處
審核委員會並沒有建議對戴陳二人採取任何行動或懲處,預料在本月底舉行的港大校務委員會會議上將討論報告,再決定是否要作任何跟進行動。
港大作為學術和教學地位崇高的香港最高學府,每年又有特區政府提供數十億港元的公帑支持,理應讓廣大教師和學生專注教學、科研和學業,從而令港大這塊百年金字招牌持續成功。戴耀廷煽動大規模政治騷亂,擾亂香港法治,給港大聲譽和香港社會造成重大損失,陳文敏對他百般包庇縱容,港大應對戴耀廷和陳文敏應作出懲處,廉政公署亦應跟進調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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