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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弘毅。莫雪芝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庭佳)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昨日表明,沒有空間延遲表決2017年特首普選方案。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昨日早些時候則提出,特區政府可暫時將普選方案撤回,將表決時間延遲至2016年立法會改選後;而此建議的「始作俑者」、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則堅稱仍有時間延遲表決。
藉立會選舉結果測民意
在林鄭月娥昨日會見傳媒前,陳弘毅稱特區政府可考慮在2016年立法會選舉、待民意表達希望通過或否決普選方案後,才向立法會提交方案,並說特區政府於2003年曾擱置就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草案,是次同樣已知未獲三分之二立法會議員支持,可以考慮有關做法。不過,他承認在約一個月後通過方案是最理想。
當林鄭月娥表明沒有空間延遲表決方案,陳弘毅再接受傳媒訪問,稱如果立法會沒有拉布,其建議於時間上是可行的。
陳文敏聲稱不明白為何沒有時間延遲表決方案 ,因時間表是特區政府所定,而現時相距2017年仍有接近兩年,又稱建議不是要衝擊全國人大「8.31」決定 , 而是要提出一個可令中央政府及港人「放心」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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