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江浩 民建聯中委、區議員
近日,專欄作家屈穎妍女士發表了一篇關於警方錯捕智障人士的文章,在網上被人攻擊並恫嚇要滅她滿門,甚至有政黨人士要上門「招呼」她的家人。香港是言論自由的社會。類似這種因言獲罪,因發表言論而遭受生命威脅的事,竟然出現在以保障言論自由為核心價值的香港社會,令人既震驚又擔憂。
有人不同意屈女士的文章看法是平常事,正如我有時不同意某些政治人物發表的文章,也會去信報館駁斥文章的某些觀點,更簡單的方法是跳過我不喜歡看的內容,但不會選擇去威脅、傷害作者,因為明白香港是一個言論自由的地方,人人都可以自由地發表意見,這正是一個多元、自由、民主社會所必有的權利及保障。現在,屈女士因在專欄表達個人立場,竟惹來死亡威脅,言論自由何在?怎麼不見平時聲嘶力竭,口口聲聲要保障香港民主、言論自由的政客為屈女士發聲?怎麼不見動不動為新聞自由、言論自由開記者會的記協出來表示譴責?明顯有人以雙重標準,對待言論自由是有選擇性的「理解」。
屈女士事件告訴我們,香港人在所謂核心價值言論自由面前是不平等的。若文章內容是批評特首、批評特區政府,就有言論自由保障。如果是其他不同意見,就死無葬身之地,甚至要作者全家滅門。這令我想起一個故事,古時有個叫葉子高的人,總向人吹噓自己是如何喜歡龍。天上的真龍知道後很是感動。一天,真龍拜訪葉子高。這葉子高見了,嚇得臉都變了顏色,回頭就跑。真龍感到莫名其妙,很是失望。
有些人口口聲聲追求民主,追求自由,說穿了無非葉公好龍,他們的所作所為恰恰與民主、自由原則背道而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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