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近期多宗涉及去年「佔領」行動的案件,最終獲撤銷檢控,反對派聲稱警方和律政司「濫捕、濫告」。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右圖,鄭治祖 攝)昨日表示,有關批評不合邏輯,警方和律政司都是根據手上證據來決定是否提出檢控,但上庭前會不斷出現新證據或變化,法庭最終會考慮所有證據,確保沒有疑點才定罪,強調不能因最後沒定罪,便認為警方和律政司做錯。
袁國強昨日出席香港公共行政學會午餐會時,被台下民主黨區議員趙家賢問到,律政司在去年「佔領」行動後,檢控了67人,但不足一半被定罪,是否反映警方做法「有問題」。
袁國強回應指,定罪率並無意義,因為每宗案件調查時都可能找到新證據或出現新變化,律政司會按當時證據作決定。他又指,即使證人供詞文本很好,但當出庭作供時,可能因法庭氣氛等因素影響表現,因此不能單憑結果決定誰對誰錯。
他強調,香港具有獨立司法權,法庭處理具爭議案件如禁制令、司法覆核等問題時,政治不會是考慮因素。
7警案聘外間大律師提意見
對於去年「佔領」行動期間,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涉嫌被7名警員毆打的案件,袁國強表示,警方已提交相關資料,律政司正研究證據及法律問題。為了釋除公眾疑慮,加上案件比較敏感,律政司會聘用外間獨立的資深大律師,提供公平、公正的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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