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錦鉉 城市智庫召集人、觀塘區區議員
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日前發表題為《以制度自信推進香港特色的普選》的重要文章,5月31日在深圳會見香港立法會議員又發表題為《權衡利害得失 作出明智選擇》的講話,很值得我們注意。
文章提到一些基本事實或事例,是我們應該知道的。首先《中英聯合聲明》並沒提及「普選」,只說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任命」,是《基本法》承諾允許實施普選的,並規定由提名委員會提名,按香港「實際情況」來制定。這就說明,香港普選進程是中國內政而非外交承諾。
回歸多年,「民主程度」即使簡單地按照選委人數來算,也是前進的,一開始只有 400 人,後來 800,現在已是 1200,而到了 2017、即回歸20年,即有機會普選。相較英美直到 1970 年代左右始制訂法律訂明成年公民的選舉權,民主進程歷時兩三百年,香港可謂快速了。但是,香港一些反對派並非「忠誠反對派」,他們想挑戰國家整個體制,這是對香港普選前景的最大制約,正是今日面臨的「實際情況」,而張曉明主任也明言,提名委員會具有「把關功能」。
這就解釋了提名委員會委員「過半數提名」的原因之一。提名委員作為「把關者」,就要把一些違憲違法、與中央對抗者排除出去。這些黨派只會抗拒人大「8.31」決定,卻從來不肯承認自己衝擊憲制、否認中國主權的言行,這在去年「佔中」事件之中走到極點。他們的荒謬之處,就像恐怖分子一樣導致安檢增加,卻反過來控訴政府管制一樣。
「非忠誠反對派」目前指控「假普選」,其實並不因為細節,而是要否定和對抗國家主權而已。一些溫和反對派人士認為,提名程序應該允許不同政治光譜的人競選,而「過半數」過於嚴格,使光譜趨同,顯得中央「沒有誠意」。這是需要作出明確闡釋, 提名委員會的把關功能,就是要防範對抗中央的人「入閘」,必須照顧國家主權、安全和利益。同時應指出的是,要保證政治光譜的多元性,提名委員會的四大界別設計、均衡參與原則完全可以做到。
這就「回歸原點」,回到「公民提名」的問題。在反對派的論述之中,「一人一票」彷彿等於基本人權,是身份和尊嚴的議題,這就導致討論變得非黑即白。其實正如張曉明所說,《公民及政治權利公約》提到要保障「選舉和被選舉權」,但並未指定任何標準,只是指出不論種族、膚色、性向、性別、文化、宗教,公民都應平等享有這些權利;而聯合國《人權與選舉:選舉的法律、技術和人權手冊》更說,沒有一套政治制度或選舉辦法適合所有人和所有國家。反對派把「一人一票」當作某種基本人權來闡述,並不是「國際標準」。
《權衡利害得失 作出明智選擇》的講話,是站在反對派立法會議員的角度去思考和分析如何看待政改,向反對派苦口婆心陳述利害,筆者相信「忠誠反對派」是聽得進去的,他們應拿出勇氣掙脫綑綁,以行動證明自己不是「死硬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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