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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余綺平
今年的法國康城影展上,華裔女星出盡風頭,鞏俐、范冰冰和李冰冰的華衣美服、綽約丰姿,格外搶眼。還有被網民嘲笑為「東北大媽」的張馨予,穿着大紅大綠花布棉長裙,昂首挺胸踏上紅地毯,照片刊登在報紙顯眼位置。
華裔女星風光無限。另一邊廂,卻有幾位穿平底鞋的外國女嘉賓被指打扮過於隨便,被保安員禁止進入展場。事後,歐洲激發一場反高跟鞋浪潮,一些專欄女作家在報紙指出,高跟鞋是男性設計的,目的是約束女性,將她們變成男性的從屬物,所以,但凡女性主義者都應該從此拒穿高跟鞋。
首先向《獨立報》訴苦的是女製片人Valeria Richter。她走在那不算很長的紅地毯上,卻被保安員截停四次。「他揮舞手指,指着我的平底鞋,說鞋子不夠體面,建議我回家換鞋。」 她說:「不穿高跟鞋,犯法了嗎?」原來Valeria Richter的左腳大腳趾曾做截肢手術,若穿高跟鞋,身體難以平衡。保安員後來接受她的解釋,讓她進場。她依然一肚子氣。
後來證實,因穿平底鞋而被拒入場的,不止Valeria Richter一人。大部分被截停的女嘉賓,都是出席電影《卡蘿》(Carol)的首映禮。剛巧這部電影講述女同性戀者爭取平等的故事。女嘉賓被截停後,大多數掉頭便走,拒絕費唇舌解釋,當然更不會回家換上「折磨」人的高跟鞋。事後,她們紛紛向媒體投訴,揭開這場反高跟鞋風波。
《衛報》評論文章認為,電影界一向公然歧視女性。出席影展的女嘉賓通常穿着緊身低胸衣,閃閃生輝地在紅地毯橫行,像一隻耀眼的「蟹王」。她們施盡渾身解數誘人(男人),不惜穿着那雙令人受苦受難、舉步維艱、隨時扭傷足踝的高跟鞋。穿者偶一失足絆倒,會兩腳朝天出醜,會令足踝永遠變形。
但凡是婦解分子,都不應該穿着高跟鞋去討好男人。評論文章說。
高跟鞋能夠令女性步幅減少,重心後移,腿部挺直,臀部收縮,挺胸昂首,走起路來,婀娜多姿。《紐約時報》認為,高跟鞋是女性色情力量的象徵,同時,也表現了女人的輕浮和虛榮。
高跟鞋源於十六世紀的歐洲,當時是為波斯戰士騎馬打仗而設計。戰士穿上了高跟鞋,雙腳能夠扣緊馬鐙,方便策騎。後來高跟鞋成為歐洲貴族玩意,他們明知高跟鞋令人蹣跚而行,但為了追求時尚和顧及貴族身份,仍然熱衷穿上。其中法國路易十四更是高跟鞋的狂熱者,他身材矮小,穿上四吋高跟鞋後可以「高大威猛」。他甚至為自己設計高跟鞋,鞋頭打上蝴蝶結和釘滿彩珠。
直到十八世紀啟蒙運動後,歐洲男人才放棄穿高跟鞋,留給女人受苦受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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