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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王金才調解糾紛,事主多能獲得滿意的結果。本報雲南傳真
事實上,糾紛雙方與王金才共同坐在調解室,已經是解決糾紛的最後一步,大量的工作需要在之前完成。其中分別同當事雙方傾談,是化解糾紛的重要一環。
曾有一對離婚夫妻為爭取幼子的撫養權而鬧上了法庭,在法庭判決孩子歸男方撫養的情況下,女方卻將幼子藏到了外地的娘家,男方隨後找到王金才尋求幫助。「調解這一糾紛,花費了不少時間和精力。」王金才說,先是歷盡辛苦找到女方,多次與其談心交流,曉之以理;又多次對男方動之以情,允諾女方可定期探望幼子,最終促成雙方簽下協議,成功調解矛盾。
各讓一步 海闊天空
糾紛的產生,往往是雙方事主各持立場,過多訴求己方利益而置對方利益於不顧而造成。王金才的勸和便更加注重引導雙方事主換位思考、雙方讓步,最終才能達成和解。因6,800元的樹苗款一直收不回,村民甘某向王金才提出了調解申請。經多次前期工作,王金才與事主雙方約定了調解時間,但欠款人安某因擔心無力償還而遭毆打,又怕王金才偏袒同村村民而遲遲未按時赴約。在承諾絕對保證其安全,並親自開車去接的情況下,安某來到調解室。經兩小時調解,雙方最終在調解協議書上簽字。
「我對調解結果很滿意!」甘某高興地說。安某也表示信服,「王金才給我們找了個雙方都能接受的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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