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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熾華
湯家驊議員經過思前想後、痛定思痛的考量,終於宣布退出他有份創建的公民黨,這是周全、理性的決定。消息一經公布,香港社會和輿論,幾乎一面倒地肯定和支持他的決定,即使是鼓吹激進的喉舌,也不能對他進行攻擊,否則,豈非自打「民主」嘴巴?美國密西根大學教授、民主理論家卡爾.柯恩(Carl Cohen)在《民主概論》一書就指:「理性,它一直被視為是人的特徵,以區別人與低級動物」。既然公民黨已走向非理性的激進,湯家驊又何必與狼共舞,受其連累?及早割席,此其時也!
公民黨走至今日,既犯「六逆」,也走向暴戾。一是逆國家:公民黨黨魁鼓吹「香港特區在合法政治下分裂的正當性」;鼓吹「特區政府官員不需中央任命」,反對中央政府對香港行使主權,目的是要把香港從國家領土的完整分裂出去;他散布「中央與香港的核心矛盾是中央把香港澳門化」,煽動港人與國家對抗和對國家的仇恨。
二是逆憲制:人大常委會已對香港民主政制的發展作了「8.31」決定,但公民黨黨魁作為反對派「飯盒會召集人」,一而再、再而三以「綑綁」專制方式,誓要否決合乎憲制和基本法的2017普選方案。
三是逆憲:2010年公民黨還與社民連舉行「全民公投」,故中央政府聲明「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沒有規定『公投』制度。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域,無權創立『公投』制度。因此,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所謂『公投』沒有憲制性法律依據,沒有法律效力。」但公民黨執意違憲硬把「公投」進行下去。
四是逆民主:香港的政制改革,是要實現2020年以後雙普選,可是公民黨「民主」的目的卻在於「執政」。前者是為了還政於民,後者是為了統治港人,「民主」只是外衣,這就是民主法治為民權,政黨政治為權力的分野。今次帶頭否決2017年民主普選,就是公民黨逆民主的醜惡表演。
五是逆民意:政改方案表決前夕民調顯示,90﹪港人支持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72﹪支持按「8.31」決定方案「袋住先」;連「鍾氏民調」最後一次問卷,支持普選也佔多數。然而公民黨硬以綑綁方式否�足F改,否決500萬選民投票權利。
六是逆安定:安定,民所盼也,公民黨所怕也。若能安定,政通人和,經濟上去了,民生改善了,說明「一國兩制」成功了。但是,公民黨要亂,要把水攪混,以便混水摸魚。成立前後,屢屢唆擺官司,包括1999年的「吳嘉玲案」,旨在製造160萬內地人湧港,使香港船沉;2010年「外傭居港權」案,要為逾50萬外傭及家屬來港,佔奪港人福利,製造10%失業率,逆以民為本證據確鑿昭彰。逆真理:這個號稱「專業」、「有知識」,早前被「看高一線」的公民黨,現在已蛻變成僕從、跟風、無知、激進的黨了。它心甘情願與丐幫黨的政治痞子媾合;它操控法律包攬訴訟;它投靠洋主子要變香港為反華堡壘......
公民黨內專制風、詭辯風、操弄風「三風不敬」和違「大命」、「犯六逆」,是由其反中亂港的本性決定的,這是公民黨的癌症,故失去理性,行為乖張而被港人唾棄。公民黨的狼子野心,意在窺竊神器。其政綱寫明為了「執政」,權慾熏心要奪取國家(或地區)權力。洋主子看重公民黨,曾視其女主席為「女皇」,發出「The King is Dead,Where is Our Queen」?
湯家驊的政治理念是與中央溝通,理性、溫和實現香港民主政治。道不同不相與謀,湯先生豈可在公民黨內與狼共舞,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湯先生與激進的狼奔豕突決裂,其他理性民主人士呢?相繼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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