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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家健
港大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以及「佔中」發起人、該院副教授戴耀廷捲入的匿名捐款風波,港大審核委員會已完成報告。日前港大校委會舉行投票,結果最多委員選擇「接納報告,並由校委會再討論如何處理」。
港大法學院被質疑違規處理145萬匿名捐款,未有依循校內一般捐獻程序,欠缺透明。同時,巨額捐款來歷不明,負責處理捐款的教學人員,更沒有申報款項,存在嚴重的操守問題。而擔負監管職責的院校管理人員,更有包庇或隱瞞事件的嫌疑。鑑於事件涉及大學聲譽及公眾利益,港大必須謹慎徹查,若發現有不妥或徇私等行為,須嚴懲追究相關責任人,必要時還應轉交執法機構處理。
145萬不算小數目,來自何方,相信有關人士心知肚明。大學乃是受公帑資助的學術機構,納稅人對流向院校的不明背景黑金,絕對有知情權。更何況,這筆款項的部分資金是用作資助聘請助理協助籌備違法「佔中」行動或用以舉行「佔中民調」,不僅與學術不沾邊,更是蠱惑學生「知法犯法」,毀人前途。若港大法學院所收受的匿名捐款與「佔中」有關,屬直接或間接與違法不義之舉扯上關係,誤人子弟,港大校方須及時給予公眾一個交代。
「佔中」雖然已經以失敗收場,但對整體社會造成的傷害,絕不是短時間內可以恢復的。港大法學院匿名捐款事件,絕對不能不了了之,更不能從寬處理,必須秉公處理,維護制度尊嚴及法治精神。上樑不正下樑歪,法學院所教授的學生將是未來法律界的生力軍,是維護法紀的律師、甚至是法官,法學院若不能秉公處理匿名捐款事宜,給人私相授受的不良觀感和欠缺客觀的壞印象,則恐怕令學院生生變成了負面教材,不僅辜負了公義之名,更傳遞學生一個錯誤的價值觀。
匿名捐款並不是小事,若處理不當更可能惹上官非,包庇者若涉失職更不能置身事外,與其發白日夢倒不如老實交代事件的來龍去脈、資金的來源和目的。港大法學院若曾縱容下屬或疏忽,更須痛定思痛並檢討,反思內部的管理漏洞並加以改進。大學校委會宜針對調查涉匿名捐款事件人員的操守問題,所謂「一次不忠,百次不用」,是時候對匿名捐款事件的肇事者來個了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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