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雙六
高考剛過,友人請我幫他的孩子填報志願,當時占得《訟》之《履》,我說:「乾為君為皇,坎為水為北,兌為澤為海,學校地點莫非就在居北臨海的秦皇島?且乾為西北,坎為胡為外國,兌為口為言語,當選外語專業。」經查志願參考表,秦皇島果有一所高校開設英語專業,但本年在我省限招兩人,友人擔心風險太大,決定把該校降為第二志願。結果友人的孩子作為我省唯一填報者,被該校英語專業順利錄取。
《訟》卦探討如何應對爭訟的智慧,卦辭說:「訟,有孚窒,惕中吉,終凶。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人們是由於誠信遭到壓制才提出申訴,在得到公平合理的裁決之後就應該見善則止。法律是公平、正義的最高主宰,是裁決和平息一切爭訟的社會公器,不是邪惡的幫兇。訴訟是對壞事的了結,不是建設性的善舉,任何人都不能把爭訟當成一種遠大的志向和事業。人們在謀事之初就要事先拔除可能引起爭訟的禍根,事業的進程在沒有爭訟的態勢下才會一帆風順。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在爭訟剛剛爆發之初,他就作出退讓的姿態,雖然可能被他人視為無能,但他已讓一場正在形成的冤仇瞬息消散。訟事不過是人生萬千世務中的一件不愉快的事件,不能把已經不愉快的事件辦得更加不愉快,更不能讓這一件不愉快的事件導致所有的事情都長時間不愉快。
九二、不克訟,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戶,無眚。一個轄區不過三百戶人家的地方小吏居然狀告國君,失敗之後棄職潛逃,轄區百姓恰好因此免除了一場劫難。弱小的國家如果選擇一個喜訟好鬥的首領,人民就不再有安寧的家園。
六三、食舊德,貞厲,終吉。或從王事,無成。面對他人咄咄逼人的挑釁卻不敢應戰,最終仰仗先輩的威望才保住自己的利益。這種人顯然比那些無惡不作的紈絝子弟更能延緩豪門的崩潰,但如果讓他擔任朝廷命官,必定會將國家利益輸個精光。
九四、不克訟,復,即命渝,安貞吉。一個政府官員企圖羅織罪名來懲治自己治下的民眾,結果遭到上級機關的拒絕,他不甘心失敗的結局而反覆上訴,豈料上級機關責令他只有撤回訴訟才是唯一出路,法律只遵重事實和道理,不充當評定職級的組織部。這就是中華《周易》閃爍出的「依法行政」思想的最早的光輝。
九五、訟,元吉。唯一不迴避也不畏懼爭訟的、甚至迎着一切爭訟披荊斬棘地奮力向前的,就是法律。法律以無私實現客觀公正,以保持中立達到不偏袒任何一方,是人類自身創設出的維護公平正義的最高權威,自古以來,就像普照眾生的青天一樣令人敬畏。
上九、或錫之鞶帶,終朝三褫之。依靠告狀、整人的手段獲得的高官厚祿,隨時都會被憤憤不平的人們撕剝得片甲不留。訟棍的手段無論何其高明,都不過是一種來路不正的害人邪術,它決不像依靠文治武功建立的地位令人信服。愈是快意於鬥訟的成功,就愈是把自己加速推向愈燒愈旺的仇恨的烈火,個人如此,國家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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