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任職法庭書記的男子日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指公務員事務局的非公務員合約僱員政策下,有「各種限制,(待遇)極不合理,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意圖挑戰該政策是違憲及不合法。就入稟一事,公務員事務局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
申請人為譚志輝(譯音),答辯一方為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申請人於入稟狀透露,他獲局方以合約制聘請,在司法機構擔任法庭書記一職將近10年,惟一直不獲公務員形式聘用。他聲稱合約制令他應享有的加薪、晉升及其他福利的權利都被長期剝削,極度不合理,並違反政策合約期不得超過3年的規定。現要求法庭宣告政策違憲及不合法、發還司法機構重新考慮以公務員聘任及補償他應有的增薪點等。
工聯曾批長期合約製造「五無」
非公務員合約的政府工其實一直屢受批評,工聯會於去年8月便批評政府部門長期聘用非公務員僱員,造成外判員工與公務員「同工不同酬」現象。工聯會立法會議員王國興亦指,政府部門長期以外判形式聘請非公務員僱員,造成僱員「無晉升、無福利、無加薪、無保障、無前途」的「五無」現象,故要求政府加快增聘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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