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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3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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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阻會議 違規港大生可「踢出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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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校委會本周二在鈕魯詩樓開會,大批學生衝入會議廳搗亂,圍堵並辱罵校委,場面混亂。

黃衛兵之亂:懶理校長勸阻 誹謗教授「插水」 學界促處分糾正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伊莎)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本周二的會議遭大批學生衝入會場搗亂,高聲拍�^指罵,令會議被迫中斷,校委被阻撓無法離開,並有校委受傷,連串粗暴舉動令各界譁然,校長馬婓森當晚已直言學生違反校規,前日又強調成年人需為自己行為負責。本報翻查《香港大學條例》中的相關規程,發現涉事港大生已有機會違反多項明文規條,如在衝擊中無視校長及其他大學主管離開會議廳的要求,及誣衊指校委、醫學院教授盧寵茂是「插水」假受傷等,足夠校方交紀律委員會調查裁斷,輕則會被訓誡,重則可遭停學甚至被「踢出校」!學界人士強調港大必須認真調查事件,並糾正違規學生的錯誤,必要時作嚴正處分,避免類似衝擊事件蔓延。

香港文匯報昨日翻查《香港大學條例》中的紀律委員會及相關規程,發現當中對學生的操守及紀律行為有嚴格準則。就本周二大批港大生率眾硬闖校委會會議廳令會議終止,當時在場的馬斐森多次以安全為理由呼籲學生離開,學生卻當作「耳邊風」,有關學生或違反了沒有遵從校長或主管人員的命令而導致大學行政中斷的規定。

校長可將違規行為投訴交紀委

此外,盧寵茂在衝擊期間受傷需要送院,其主診醫生昨已證實其右膝舊患明顯被撞傷,換言之,如學生在欠理據之下誣指他「插水」假受傷,也有機會違反規程中誹謗大學人員的條目。若大學調查後發現是學生撞傷盧寵茂,涉事人亦有機會涉嫌觸犯襲擊大學教員(詳見附表)。

《條例》規定,港大校長可將學生犯了以上違規行為的投訴交由大學紀律委員會處理,紀律委員會須就有關投訴進行調查及作出裁斷,如學生被裁定違規,將可遭受譴責、罰款、撤銷任何學術上或大學其他權利、暫時停學甚至逐出大學等處分。

張民炳:認真徹查向社會交代

教育政策關注社主席張民炳昨接受本報訪問時指,是次暴力事件令公眾譁然,馬斐森必須認真調查事件,並嚴正處理違規學生,否則學生會誤以為肆意衝擊能迫使校方讓步,亦會讓外界以為學生「無法無天」,對港大失去信心。他強調,港大的聲譽不能讓小撮學生敗壞,故校方必須向社會交代,同時避免類似的衝擊事件在港大以至學界蔓延。

黃均瑜:讓涉事學生明白紀律

教聯會會長黃均瑜則指,無論校方有否向涉事學生作出處分,都必須先讓他們明白自己有何過失,「學生會拒絕致歉,甚至有人不但沒有糾正學生的錯誤,更為這些學生開脫,這是問題所在」。他認為事件已演變至政治事件,港大應謹慎處理,有責任讓學生知道違反了哪些規章以及讓他們明白何謂紀律,以明辨是非,避免下次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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