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一名在港龍航機上偷竊另一名乘客行李財物的內地客,昨在荃灣裁判法院因盜竊罪被判囚半年。裁判官陳慧敏判刑時指,這類飛機上偷竊的案件日漸猖獗,荃灣法院近月每月平均便有4宗至5宗,需判阻嚇性刑罰。
42歲被告李祖祥為河南人,報稱從事化妝品貿易行業。控罪指,李上月12日於一班從廈門飛往香港的港龍航機上,偷取一位名為Santana Zazueta Rolando的墨西哥籍乘客的財物,包括手錶、戒指和總值逾港幣1.1萬元的現金。
陳官昨日在判刑時指,被告坐在第三十五行座位,卻故意走到第二十二行座位的行李架偷竊,是刻意犯案。考慮到涉案物品的價值,以9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被告認罪扣減三分之一刑期,終判被告即時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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