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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認非法「佔領」期間襲警的學生彭啟榛(右)。 劉友光 攝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18歲學生涉嫌在非法「佔領」運動期間,警方於龍和道進行清場之際,兩度推警員胸口,更意外壓在警員身上致其右手脫骹。學生否認襲警罪昨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案件昨被裁定表證成立,今日續審。
遇襲警稱被壓致手脫骹
18歲被告彭啟榛為學生,被控於去年10月15日,在龍和道襲擊警員鍾振彭。惟聲稱目擊事發經過的警員供證中,未有提及被告曾壓向受襲警員。
遇襲的警員鍾振彭昨供稱,被告曾兩度以雙手推他胸口,雙方一同失平衡倒地,他更遭被告壓住,致右手脫骹。但當辯方要求鍾示範受襲經過時,鍾卻稱「做唔番」。辯方反駁,被告與鍾的肢體接觸因警方當日向前推進所致,非被告襲警。
而拘捕被告的警員作供時指,目擊當日事發經過,被告當時先捉住鍾振彭的右手,拉向被告身旁,再推鍾致倒地,而被告則微微向前傾,未有如鍾所指被告壓在他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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