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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1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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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國強:毋憂有人凌駕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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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國強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庭佳)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日前指出,特首具有超然於行政、立法、司法機關的特殊法律地位,隨即被反對派演繹成「特首凌駕三權」、「危害司法獨立」。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昨日強調,司法獨立在香港基本法寫得非常清楚,特區政府以至全港都非常注重。

袁國強昨日指出,香港基本法在有關政治體制的問題上,確立了行政機關、立法機關以及司法機關的權限,和相互之間的關係,包括行政機關一直受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的監管和監察,「這是非常清楚的,社會上不需有這些(有人凌駕法律的)憂慮。」

特區政府非常重視司法獨立

他強調,香港特別重要的一個核心價值,就是司法獨立,這在香港基本法寫得非常清楚。他相信特區政府或整個香港社會都非常重視,而無論是回歸前後,司法獨立在香港都得到保障,但「『三權分立』這說法,在學界亦有不同意見,這詞彙的正確理解應該如何。例如其他國家在一個主權國家之下,用的『三權分立』的說法,(但)香港不是一個主權國家」。

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饒戈平前日表示,按照香港基本法,香港政制不能簡單界定為「三權分立」,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和前任終院首席法官李國能都曾提到香港實行「三權分立」。袁國強指,香港的法官在某些判詞中確實用了「separation of powers」這字眼,而這字眼通常被翻譯為「三權分立」,但「很多時當法官說separation of powers『三權分立』的時候,他們的重點是說司法獨立」。

合法範圍內可評論法官判決

被問及饒戈平的說法是否意味香港的法官誤解了基本法,袁國強指出,香港的法官一直根據基本法和香港的法律來判案,「大家可以在合法的範圍內評論法官的判決。例如在其他範疇,香港也好、英國也好,其他國家也好,很多學者或其他法律界人士也可以在法律文獻中,對某些判決或某些法官的決定發表其意見。所以評論對與不對,每人也可以有其自己的看法,我不會概括地說法官過往對與不對,在現階段可能不是太合適作一個那麼概括的決定。」

馬道立昨日罕有地回應傳媒提問,並強調了香港司法獨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袁國強指出,馬道立所說的,是香港基本法一個很清楚的精神,其他法例也有彰顯這個精神,又強調香港基本法的寫法非常清楚,特首作為特區的首長、作為行政機關的首長,一直受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的監管,也要遵守香港法律,並不會超越香港法律或司法機關的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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