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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健鋒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日前提出,特首具有超然於行政、立法、司法的特殊法律地位。有立法會議員昨日認為,特首的憲制地位由香港基本法確立,在司法及立法方面可顯示特首的地位及行政主導,而特首也要依法施政。
行政會議成員、經民聯副主席林健鋒昨日表示,香港基本法確定了特首的憲制地位。根據香港基本法,特首有責任令香港的行政、立法、司法各司其職,其憲制地位是最高的,張曉明提出特首地位超然是符合香港基本法。
他強調「超然」不等於「大晒」,特首依然要依法施政,如果反對派將張曉明的言論曲解為「特首是土皇帝」、「特首可以凌駕法律」,是斷章取義,以偏概全。
林健鋒又指,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我明白社會關注特首是否可以凌駕於法律,但其實張曉明主任在講話中已經兩次提及香港司法獨立,我相信特首會按照法治精神同法治原則去做事,不會干預司法運作。」至於反對派指香港實行「三權分立」,他表示不少社會人士已經解釋得非常清楚,香港並非主權國家,也非政治實體,「三權分立」並不適用於香港。
黃國健:草案通過方式證行政主導
工聯會副會長黃國健昨日接受電台訪問時指出,特首在行政、立法、司法都有超然地位,如在司法方面,特首有任命法官、刑事特赦等權力;在立法方面,特區政府提出草案,只需過半數立法會議員支持便可以通過,但議員提出的私人草案就需要分組點票,要分別在地區直選及功能組別獲得過半數支持才獲通過,從點票方式來看,也顯示出行政主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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