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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普通襲擊罪表證成立的職業治療師周昀霆。 劉友光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去年非法「佔中」前夕晚上,「雙學」在立法會大樓外突然發動「重奪公民廣場」,至翌日凌晨,職業治療師周昀霆涉嫌手持水樽,故意將水潑向一名警員,令其面頰及上半身濕透。治療師昨就一項普通襲擊罪受審,他解釋只是為協助站在他前排「中椒」的女示威者清洗頭髮及肩膀,並非故意將水潑向警員。法官裁定周的普通襲擊罪表證成立,案件押後至10月15日續審。
被告周昀霆(29歲)被控於9月27日凌晨時分,在立法會綜合大樓一號公眾入口外,用水濺向警員梁嘉恩。梁嘉恩作供時指,當時現場有逾百名示威者,為免示威者闖入立法會大樓,約50名警員組成人鏈。其中10多示威者持水樽向天潑水,被告當時情緒激動,手持水樽並上下搖晃,水濺中其面頰及上半身。另一名警員黃駿業見狀,即上前協助並將被告拘捕。周就一項普通襲擊罪被裁定表證成立。
周昀霆自辯時指,9月26日晚上在政總及添美道一帶觀察學生罷課情況,並協助10多名被胡椒噴劑射中的示威者。至翌日凌晨約1時半,他得悉立法會大樓附近有衝突,故前往查看情況。站在他前面的一名長髮女士不慎「中椒(胡椒噴霧)」,故協助她沖洗頭髮及肩膀上的胡椒噴霧殘餘物,並非故意將水倒向警員。案件押後至10月15日續審。
「雙學」3人拒認「佔」罪
「重奪公民廣場」事件中,「雙學」的黃之鋒(18歲)和羅冠聰(22歲)各被控一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罪,黃並與周永康(25歲)分別各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會罪。3人均否認控罪,案件押後至本月30日審理。
另5名被告各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分別為學生徐子竣(17歲)、顏展豐(24歲)和林淳軒(22歲)、設計師黃浩(35歲)及治療師周昀霆,控罪指他們分別於去年9月26日或27日,於立法會外公民廣場、立法會大樓車輛通道、公眾入口及龍匯道中信大廈外,襲擊警員或保安。其中周昨受審,其餘各人控罪尚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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