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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鶴林玉露》記載,張俊善於利用手下的兵力資源為自己創造財富。網絡圖片
■王兆貴
南宋紹興年間,臨安府西湖東岸曾建有一座豪華蓋世的酒肆,喚作「太平樓」。樓主不是一般商賈,而是南宋中興四將之首的張俊。這位原曾抗金有功的主將,後來轉為主和偏安,並請求辭去兵權,專一聚斂財富,由殺敵報國的三鎮節度使,變為富可敵國的清河郡王。現今西湖的「清河坊」街區,即因當年的清河郡王府邸所在而得名。張俊的豪奢非同尋常,並創下了史上少有的顯赫名頭。這裡只須略舉一例,就足以令人咋舌。
紹興二十一年十月,宋高宗攜大大小小一百多名官員和隨從,駕幸清河郡王府第。張俊為接駕供奉,排筵席、列珍饈、獻珠寶,費盡了心機。這次家設御筵,是按時辰、有節次、分等級進行的,先後進獻上等酒食果子幾百種,金器三千両、珠子六萬九千多顆、瑪瑙碗三十件、各種精細玉器四十多件、綾羅緞綿一千匹以及一大批名貴古玩、字畫等,堪稱史上第一豪宴。
高宗進門落座之初,就分七輪上了七十二道盤子。歇息片刻再落座後,又分六輪上了六十六道盤子。接下來正餐開始,前後下酒十五盞次,每一盞次上菜兩道。其間,還有插食七品、勸酒果子十番、廚師勸酒菜十味。另外,還備有「細壘」四桌和「次細壘」兩桌以及「晚食」五十份,以備不時之需。節次食單上的果蔬、蜜餞、菜餚、羹湯、粥飯、餅食等,名堂多得令人眼花繚亂,有些花式聞所未聞。
其實,上述只是張俊「最多貲」的一個華彩片段。在歷史典籍中,關於他愛財、貪財、斂財的掌故還有許多。
《夷堅志》記載,張家白銀無數,又擔心賊惦記,於是就將每千両銀子熔鑄為一隻大球,視之為「沒奈何」。意思是誰也奈何它不得,縱有小偷光顧也搬不走。
《堅瓠集》記載:南渡諸將俱封王,尊榮安富,而張循王尤善治生,其罷兵而歸,歲收租米六十萬斛。紹興間內宴,有優人作善天文者云:「世間貴人必應星象,我悉能窺之。當用渾天儀設玉衡對其人窺之,見星而不見人。玉衡不能猝辦,用錢一文亦可。」令窺光堯,曰:「帝星也。」秦師垣,曰:「相星也。」韓蘄王,曰:「將星也。」張循王,曰:「不見其星。」眾皆駭,復令窺之,曰:「不見星,只見張郡王在錢眼內坐。」殿上大笑。
那麼,張俊如此「多貲」的家底是怎麼來的呢?
說起來,這與宋朝立國之後的治軍之策有很大關係。宋太祖為防重鎮在握的將領擁兵自立,以加強中央集權,即位之初就採取了「杯酒釋兵權」的綏靖策略,雖然避免了漢代誅殺功臣以防江山易主的惡例重演,但也為後來軍隊的腐敗種下了禍根。
當年,開國元勳石守信等,深知趙匡胤的心意,就上表自請免去兵權,專任天平軍節度使。自此「專務聚斂,積財鉅萬」,樂享榮華富貴。朝廷的綠燈一開,其他如張永德、趙延溥、祁廷訓等也都加入到「回易」(即商貿)隊伍中來,以至於走私販賣、與民爭利的官商盛行。有人從《清明上河圖》中發現,城牆下的軍營遍佈商舖,城上傳遞火情和軍情的「望火樓」竟然無人值守。
趙宋皇帝為了轉移軍隊將領對權力的覬覦,默許他們經商圖利、沉醉太平,客觀上緩解了君臣之間的緊張關係,也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軍費之不足。但是,軍營官府經商之風一旦蔓延開來,中飽私囊的貪腐之風也相應跟着氾濫起來,必然會帶來軍紀敗壞、軍備廢弛等一系列問題,削弱了凝聚力和戰鬥力,以致在對敵鬥爭中反應失措,屢遭邊寇侵凌,終被金兵所滅。
半壁江山淪陷後,康王趙構到應天府鴻慶宮祭祀祖廟後,即位為宋高宗,爾後一路逃亡江南,到得杭州後方立定行在,升為臨安府,治所錢塘,是為南宋。張俊在北宋時曾屢立戰功,後因平叛、勤王有功,得以加官進爵,成為高宗的寵將。紹興十二年,張俊迎合朝廷對金議和的意向,自請解除兵權,授樞密使。張俊樂得清閒,自此更加專注於發財致富,變着法子逍遙自在,且能得以善終,死後被追封為循王。
張俊斂財手段並不複雜,也無須原始積累,不過是因循北宋老例而已。兼併土地也好,擴張房產也好,靠的都是權勢。建宅造屋、回圖貿易等所需勞務,也不必僱工付酬,調遣手下的「廂兵」即可。宋代組建有留守性質的「廂軍」,名曰「常備軍」,其實是中央機構和各州府的勤務兵,專一承擔修建﹑運輸﹑郵傳等雜役。皇家的宮室、自家的宅邸以及經商斂財的瓦舍勾欄,包括上文提到的「太平樓」,都是役使「廂兵」建造的。張俊在「廂兵」中挑選了一批壯丁,全身刺滿錦繡花紋,讓他們短打出遊,縱民圍觀,由此得了個「花腿軍」的稱號。士兵中流傳的歌謠唱道:「張家寨裡沒來由,使他花腿抬石頭。二聖猶自救不得,行在蓋起太平樓。」(見莊綽《雞肋編》)
利用手下的兵力資源為自己創造財富,張俊不僅玩得專,而且玩得精。據當朝羅大經所著《鶴林玉露》丙篇卷二記載,循王張俊之兄張保,曾抱怨循王不相援引,循王說,現將十萬緡錢、五千兵卒交付與你,要使錢與人流轉不息,你能辦到嗎?張保沉思良久說,不能。循王說,這就是我不敢輕易引薦哥哥的原因啊。循王春日遊覽後花園,見一老兵躺在太陽底下睡懶覺,就問他何以慵眠如是,他說無事可做,問他會做什麼事,他說諸事都會一點,如回易之類的,也粗略通曉。循王說,我付你一萬緡錢回易如何?老兵說,不夠用。循王說,那就給你五萬。老兵說,也不夠用。循王說,你要多少?老兵說,不能給百萬,也得給五十萬方可。循王欣賞他的勇氣,即給了他五十萬任其支配。這位老兵張羅準備了一通,就揚帆出海而去。一年後滿載而歸,從海外諸國購得大量珍奇珠寶和駿馬,獲利幾十倍。
在宋代,「以商養軍」是合法的,其初衷無可厚非,也確實能緩解軍費不足之困。問題是這一特許政策弊多於利,其腐蝕性之大,無異於自毀長城,因此為歷來執政者所戒懼,所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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