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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錦星(中)、環境局副局長陸恭蕙(左三)及其他嘉賓主持回收玻璃樽計劃啟動禮。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環保署本月起於14個大商場及商廈推行回收食肆玻璃樽計劃。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昨日出席活動啟動禮時表示,現時有1,200個家居玻璃樽回收點,回收率約一成,今次將回收計劃擴展至工商界,以配合日後生效、有關促進產品容器循環再造及妥善處置的條例,目標每年回收5萬公噸的廢玻璃。
車隊GPS定位 確保送到回收場
14個參與的商場及商廈內的餐廳食肆會分類回收所產生的廢玻璃樽,並集中存放,然後由環保署委聘的承辦商提供收集服務,再送交本地合資格的回收商循環再造。回收的玻璃樽會由設置GPS定位的車隊,確保送到合資格的回收場,公務部門亦會負責監察。回收的玻璃樽經處理及破碎後會被製造成玻璃砂,以替代天然河沙作為工程物料,用以製造合適的建築物料,包括環保行人路磚。
黃錦星表示,本港每日產生約290公噸廢玻璃樽,其中三分之二是飲品玻璃樽,主要源自工商業處所,擴展玻璃樽回收網絡至餐廳食肆可有效提高回收成效。他認為有關計劃可提升餐廳食肆負責人及員工對回收廢玻璃樽的認知,從而改變作業習慣,為玻璃飲品容器生產者責任計劃做好準備,同時有利日後落實都巿固體廢物收費,達至「少垃圾,多省錢」。
他又說,立法會將審議政府今年7月所提交的《2015年促進循環再造及妥善處置(產品容器)(修訂)條例草案》,他希望本立法年度通過法例,目標每年回收5萬公噸的廢玻璃。
14個參與回收計劃的商場及商廈包括希慎廣場、利舞臺廣場、利園一期及二期、置地廣場、歷山大廈、太子大廈、遮打大廈、怡和大廈、交易廣場、時代廣場、海港城、奧海城 I 期及 III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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