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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陳弘毅 (左一)、陳文敏 (右二)。 鄭治祖 攝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鄭治祖) 捲入「佔中黑金」醜聞、最終被港大校委會否決委任港大副校長的前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對違法「佔領」仍念念不忘。他昨日在一個活動上先後三度重提「佔中」期間所謂「對程序公義的堅持」的歪理,死撐其「法律公義論」。
陳文敏昨日和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出席他們有份編寫的《香港法概論(第三版)》推介活動。他聲稱,特區政府官員、立法會議員對法治「一知半解」,「經常將法治及依法辦事、遵守法律混而一談」,又老調重彈稱,法治有「許多層次」,包括與他有非常切身關係的「程序公義的堅持」。他其後再稱「想透過這個,作少少貢獻」,一再暗撐違法的「佔領」行動。
在問答環節上被問到該書有否提及「公民抗命」等違反法律的議題時,陳文敏聲稱,法律需要考慮許多價值和因素,不止於守法,又以「消防車趕去救火時應否衝紅燈」來混淆視聽。
會後,陳文敏回應到有關港大校委會正式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商業電台及其他人披露校務委員會的會議內容時,他第三度稱自己最關注的是「程序公義是對法治的重要性」,稱港大作為公營機構卻「無跟有關程序(去遴選副校)」,校委會有責任交代,而非單單專注在保障被偷錄音者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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