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客戶有權拒絕接收公司的直銷訊息,公司若繼續直銷即屬違法,但舉證困難,逾500宗投訴當中僅5宗交由法庭處理。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呼籲投訴電話直銷的市民以書面記錄機構名稱、宣傳日期、時間等資料,方便公署跟進。
黃繼兒昨日在電台節目表示,投訴電話直銷的數字不斷增加,由前年4月至今,收到538宗涉及機構或商戶未按客戶拒收直銷訊息要求行事的投訴,但只有約50宗可交由警方繼續跟進,當中有5宗交由法庭處理,現時仍有兩宗等待審訊。
他解釋檢控數字低是由於舉證困難、檢控標準高,呼籲投訴電話直銷的市民以書面記錄機構名稱、宣傳日期、時間等資料,方便公署跟進。
香港專業體檢集團有限公司因沒有依從客戶的拒收直銷訊息要求繼續直銷,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前日被法庭罰款1萬元,成為條例生效以來第三宗成功檢控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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