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庶
陳文敏被港大校委會否決了副校長的任命之後,一度表示不會訴諸法律,作息事寧人狀,扮「謙謙君子」。
言猶在耳,見到記協等反對派組織死纏難打,拚命將事件政治化,馮敬恩甚至叫囂要「無尺度抗爭」之後,陳文敏認為時機已到,終於按捺不住,好像聊齋裡面的鬼怪,變回原來面目,又跳了出來煽動港大師生升級抗爭行動,在報上發表題為《校委會已失師生尊重 改革顯得逼在眉睫》的文章,企圖進一步撕裂港大,誓把港大搞垮搞臭,以解當不了副校長的心頭恨。
首先,陳文敏支持用特務手法竊聽校委會會議的內容,破壞保密機制。他作為一個法律學者,竟然不指出這種行為不道德、違反法律,反而指責校委在會議上指他不適宜擔當副校長,「校委會的討論竟淪落至如斯地步,已失去不少師生的尊重」。由此更得出結論,校外的校委成員比例要減少,因為「校委會內的校外人士對學校認識不足,校委會有需要增加校內人士的比例」。
陳文敏被否決出任副校長,是因為他的操守有問題。他縱容戴耀廷違反港大規定,收受「神秘捐款」,用於策動違法「佔中」。校委會對陳文敏作出懲罰,包括不同意他升任為副校長。校委會的決定維護了港大的制度,符合法治精神,做法正確,不容挑戰。陳文敏隻字不提他被處分的原因,反咬一口說,「校委會內的校外人士對學校認識不足」,根本掩飾罪責,轉移視線。
港大是一間公營大學,根據《大學條例》賦予校委會管理港大的權力。人人循規蹈矩,校委會當然不會出手。「佔中」期間,港大法律學院成為「佔中大本營」,出人出力出錢,出現至今仍真相未明的「神秘捐款」,校委會當然要運用權力,不讓唯恐天下不亂的人擔任副校長,令港大亂上加亂。陳文敏所講的「校外的校委」,正是香港700萬人在港大的代表。納稅人付出了大學的經費,當然要監督港大是否按章辦事,是否遵守法治,港大的運作是否符合長遠和整體利益。陳文敏卻認為,700萬港人都是外人,不應插入港大事務,難道港大是「獨立王國」嗎?
陳文敏無視《大學條例》賦予校委會管理港大的權力。校委會本來就是一個管理機構,有權選擇誰最適合出任港大副校長一職,否決公然地踐踏和違反校規的陳文敏當副校長,是對港大負責。如果港大校委會連這樣的大事也不能管,港大成為政客互相包庇、無法無天、任意妄為的「獨立王國」,那真是港大的悲哀。
陳文敏要求「減少校外校委」的主張,是「圖窮匕現」,反映他死心不息要破壞港大院校自主,也更證明否決他當副校長的決定,合法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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