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2003年移居香港後任職保安員的40歲母親,承認教唆14歲親生女兒與其男友的富二代學生發生性行為,以換取對方贈送附屬卡,其男友亦涉恐嚇強姦及非禮女童。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進行結案陳詞,法官將案押後到下月7日判刑,其間須為女被告索取背景、心理、精神及女童的創傷報告。而男被告的裁決亦押後至同日處理。
女童生父昨現身法庭,並向記者透露儘管與前妻已分開,但都「想佢好」,希望她與男被告能夠「開枝散葉、過得幸福。」女童生父昨日因「睇錯時間」,早上8時許便帶備求情信現身法庭。他指前妻曾經企圖自殺,祝願她與在醫院相識的男被告生活美滿。
對於「母賣女」一案成為討論熱話,生父指「聽到都嬲,不過都無發生」。他更透露女兒事後感自責,暫時未敢探望現正還柙的母親。
女被告曾患精神分裂
案件昨進行結案陳詞,男被告的大律師質疑女童憶述男被告於酒樓對女童說「你好可愛,等你16歲強姦你」時,未有說出對話的前因後果,且已事隔半年,男被告或只是開玩笑。
辯方續指,女童作供時未能確實地說出睡裙是否被男被告掀開。而代表女被告的大律師亦透露,她自2004年起患上妄想型精神分裂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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