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今日在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今日在本報撰文,重申條例草案不會收窄表達自由、影響現時版權豁免、也不會針對互聯網和社交平台日常的行為。他表示,條例草案必須能夠合理平衡作者、使用者、中介平台的不同權益,並要更新香港已經落後其他地方10多年的版權制度,追上國際社會通行、版權條約要求的法律規範(全文刊A17論壇版)。
蘇錦樑在該篇題為《版權條例 理性討論法案優劣 網上誤傳易失焦點》的文章中表示,目前的立法建議,是特區政府顧及不同持份者的權益下,從香港整體最佳利益出發,最好、最平衡的方案,「條例草案是2006年以來不同持份者討論得來的結果,在多輪公眾諮詢和24次立法會法案委員會會議期間,已有充分和詳細的討論。」
他指,明白有部分人對立法建議仍心存懷疑,但期望大家能理性、客觀分析條例草案的優劣,不要因網上一些誤傳,而忽視條例草案可以為香港以及各方持份者帶來的好處,強調健全的版權制度對經濟發展,特別是創意產業,十分重要。
蘇錦樑承諾,條例草案通過後,特區政府將會隨即開展新一輪檢討,處理各方持份者關注的議題,緊貼國際形勢,持續完善制度,不再「追落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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