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立法會今天恢復二讀辯論《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國際唱片業協會香港會總裁馮添枝昨日在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在版權授權制度下,執法者須有版權人投訴才會採取行動,部分市民不清楚什麼是「嚴重侵權」,又以為海關可繞過版權持有人執法,因而對條例產生恐慌,這些都是不必要的。香港動漫聯會理事鄧永雄補充指,條例是針對行為有否對版權持有人構成嚴重經濟損失,而非以內容判斷是否侵權。
馮添枝:見似侵權就執法完全錯
馮添枝昨日指,版權法是推動創意產業的法例,在版權授權制度下,執法者須有版權人投訴方可執法,因為執法者也不清楚疑似侵權的作品是否經合法授權使用。馮添枝指,甚至協會在網上見到疑似侵權情況,都要先詢問版權持有人有否授權,強調若有侵權,執法機構都要在版權持有人投訴後才可採取行動,「話警方見到似係侵權就執法是完全錯的。」
他續指,在條例新修訂下,如果有人在侵權的邊緣,只要下架,事情就完結;網民若不同意決定,更可選擇與版權持有人進行民事訴訟,修訂前沒有這機制,認為現時措施對網民更有利。
鄧永雄:按現法例已可告「同人誌」
「同人誌」也是條例其中一個討論熱點,鄧永雄指,業界視「同人誌」為粉絲活動,也是發掘新人渠道,「今日同人,他日就有機會成為原創者」是業界抱有的信念,故業界一直默許其存在發展,即使在現行法例下版權持有人都可以告,但指不值得為此採取任何法律行動。他續說,在法例通過後「會同以前一模一樣」,繼續默許「同人誌」存在,認為香港以往沒有相關投訴及檢控案例是最佳證明。
馮添枝補充指,在日本「同人誌」原作者有機制取回版費,指在互聯網發達的時代應以授權開始,而非豁免,才可令版權工業齊齊發展。
「串流」是互聯網通用技術,鄧永雄坦言,「串流」侵權影響非常嚴重,他舉例指有正版書籍早上出版,下午已被掃描上網任人下載,令銷量及收入大跌,鄧永雄認為舊有條例落後,要有實體複本方可證明被侵權,海關才可以檢控,不能打擊「串流」侵權。
影協:港無機制阻盜版電影
香港國際影視協會常務董事何偉雄則指,若不通過條例,香港就沒有機制阻止網上侵權的「串流」電影,網上大部分電影都會是盜版,令電影投資人卻步。
他強調,香港的豁免比歐美國家寬鬆,他以「時事評論」為例,指英國就版權法進行諮詢時也沒有將時事評論列為豁免。在參與國際版權公約組織的95個國家及地區中,只有香港未有立法界定傳播權,指如今次條例不能通過,將難以與國際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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