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昨日繼續聆訊。由中國建築地盤代表(紅磡h第二期)陳紹榮作供。他稱,據他理解,招標文件中房委會並無任何條款提到食水要不含鉛和安全,亦無清楚寫明鉛可能會進入食水,而在工程進行期間,房委會亦無就焊料作任何提問或檢測。他又承認,確保物料符合規格是他們的責任,認同如果改由中建購買材料,出錯機會較細,坦言如果知道含鉛焊接物影響如此巨大,一定會看緊。
陳紹榮供詞提到,其工作範圍包括監督質量、手工及喉管裝置,每月巡查地盤4次至5次,確保符合房委會標準要求,但檢測並不包括焊料是否含鉛。
他指出,總承建商與房委會的主合約,與總承建商跟分判商的分判合約一樣,均規定要用無鉛焊料,但無條款列明食水不含鉛及安全。房委會在工程期間,亦無要求就焊料進行含鉛測試,巡查地盤後亦無印象指水喉物料不符合約要求。
用含鉛焊料對中建財政無好處
陳紹榮供詞續指,對中建而言,使用含鉛焊料不會省時省錢,對財政沒有好處。他也曾在工地看到分判商金日工程,於貯存室放置FRY牌無鉛焊料、工人工具箱中亦有剪斷焊線,故沒有懷疑金日不遵守合約規定。
房委會代表律師殷志明表示,中建的標準工作程序,列明即使業主提供材料,中建亦有責任檢測,確保工程所用的物料須符合規範及滿足合約要求,即使因趕工來不及檢測,都要有明確標記方便追回。殷指出,中建既然將買料責任「假手於人」分判予二判,認為中建是責無旁貸。陳紹榮承認,確保物料符合規格是他們的責任,認同如果改由中建買料出錯機會較細。陳紹榮完成作供。下一證人為中建紅磡h二期副總管工李鴻輝。 ■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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