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 旋
創新是推動進步發展的基石。新發明和創作,都是製作者嘔心瀝血之作。一個小產品、一段小歌曲、一個小發明,在別人眼中如星塵,微不足道,背後卻是花了創作者無數不眠晚上換來的心血結晶。
雖說法例往往落後於科技發展,但香港的版權條例,確確實實已落後於世界各地。沒有與時並進的法例,社會實難以與世界接軌。記得早在十多年前,版權條例落實時,情況與現在《二零一四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如出一轍。當時,在學界也引起很大迴響,教育工作者擔心影印給學生的參考資料會否涉及侵權,播放歌曲又會否被告等等。猶幸香港政府知識產權署就教學與版權製作了《與教學有關之常見的版權問題與答案》,為學界釋除了疑慮。
現今網絡上各種二次創作,有如遍地開花。有不少以幽默手法道出各種社會現象,比淡而無味、平實的報道讓人印象更為深刻。社會多元的創作需要保護,相信通過今次修例和討論,能讓更多人了解和尊重知識產權的重要性。同時,新修訂條例擴闊了版權使用者的自由度,相信也能夠保障使用者合理的使用權和創作權。
尊重別人的心血結晶,是尊重自己的開始,同時亦是公民責任的一種。此外,知識產權貿易對推進經濟有很大幫助,亦製造了一個良好的環境給予各項創新創作。現時的版權條例已落後十幾年,有需要作出修訂,緊貼國際標準,對香港整體也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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