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有關2016年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及2017年行政長官選舉的選舉開支限額檢討。特區政府認為,因為通脹、物價水平變動及2012年特首選舉候選人的實際開支,故希望調高選舉開支限額至約1,630萬元。多位建制派議員認為,現時通脹、物價上漲的確上升,當局作出適時微調屬合理。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陳岳鵬指出,本年選委會界別分組選舉的選民基礎將不作重大改變,而各選委會界別分組所產生的選舉委員會委員數目亦將維持不變,加上檢視2011年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的平均實際開支水平,故認為無須調整本年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的選舉開支限額。
當局倡限額提至1630萬
至於特首選舉的開支上,他指出,局方考慮到2012年至2017年間的物價水平變動估算及2012年特首選舉的候選人實際選舉開支,若2017年特首選舉的選舉開支限額未能增加,而期間的物價水平有所變動,此將減少候選人選舉開支的實質購買能力,變相降低有關選舉開支限額,故建議增加選舉開支限額至約1,630萬元,當中考慮到競選辦公室平均租金、政策研究、宣傳推廣、工作人員等。
民建聯立法會黨團召集人葉國謙在會上指出,特區政府所作出的調整皆按通脹及市場使費作出調整或在合理的範圍內作更好調動,認為有關建議非常合適。他說,任何大幅增加或減少的調整,均不符合現時選舉的安排,有關安排可讓選民清楚了解選舉模式。民建聯進出口界議員黃定光亦說,當局對選舉作出適時微調的做法非常恰當,不應有太大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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