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 新
少數港大學生又圍堵校委會,引起社會猛烈抨擊。昨日港大校委會主席李國章見傳媒,點名直指學生會會長馮敬恩是大話精(liar),發放假消息煽動同學發動衝擊。在此次圍堵事件上,馮敬恩屢次施展「變臉」戲法,發放假消息誤導及煽動群眾,吸引大批激進派湧往現場搞事,的確是不折不扣的「大話精」。馮敬恩屢屢給港大添煩添亂,嚴重損害港大形象和聲譽,校方必須對其作出嚴厲處理,將其開除出校,整頓校風,以儆效尤,防止港大政爭沒完沒了,令港大沉淪。
誠信備受質疑的馮敬恩,亦是今次衝擊的罪魁禍首之一。校委文灼非指出,馮敬恩在會議中不斷向場外發放不正確消息。一時指校委會否決成立專責小組,一時又指專責小組沒有確實成立期限,導致場外學生一片鼓噪。實情是全體校委一致表決成立專責小組,而馮敬恩亦親口認同在兩個月內成立專責小組是時間上合理(reasonable)。但他一踏出會議廳即鼓動學生衝擊,要求立即成立專責小組。
令人氣憤的是,馮敬恩不以自己反口覆舌為恥,反而沾沾自喜。他接受電台訪問時,更形容對校委會決定成立小組「喜出望外」,但步出大樓後,又突然覺得「即時」成立專責小組很合理,連忙施展「變臉」戲法參與同學抗爭行動,包括重演「開門放人」戲,指要「裡應外合」達成目標。他又施展「神邏輯」,對自己「會上同意,會後衝擊」的行為「不覺有矛盾」,並否認自己誤導同學「並無成立專責小組」引發衝擊,反咬校方有責任解釋何時成立小組。馮敬恩「變臉」速度之快令人嘩然,對於自己「會上同意,會後衝擊」行為,馮敬恩竟然直認不諱,並稱「不覺有矛盾」,無恥程度令人髮指。
發放假消息煽動學生搞事
馮敬恩出爾反爾並非首次,在去年的校委會會議,身為校委之一的馮敬恩在會前曾簽署保密協議,誰知他在會後卻以「公共利益」為由公開部分會議內容,但又錯漏百出,於是被當時還未當校委會主席的李國章斥之為「大話精」。如今馮敬恩故伎重施,「會上同意,會後衝擊」,並與反對派裡應外合發動衝擊,難怪主席李國章在記者會直斥其是「大話精」。
當晚學生有計劃、有預謀的圍堵行動,港大校長馬斐森嚴厲譴責,稱不會縱容「暴民統治(mob rule)」,會將當晚錄影片段交予警方。馮敬恩指不能接受,反問校方何時有通知學生會錄影,他稱同學的行為完全不涉刑事成分,質疑校方容許警方進校執法,又指當晚有學生被警方以胡椒噴霧對準面部,譴責馬斐森為何一句話都沒說,反嚴辭批評學生,亦漠視學生在寒風下守候逾6小時等校委交代,他更反指學生正處於校委會的暴政統治。
馮敬恩的回應是不可理喻,他說校方沒通知他錄影,難道沒錄影學生們便可以胡作非為嗎?若果學生們「行得正,企得正」,又何懼被錄影,怕是有些人心裡有鬼,作賊心虛吧。警方之所以進入校園執法,是因為大學保安報案,指大樓玻璃門被破壞及有多人強行進入大樓,警方才入校協助。馮敬恩指學生們的行動不涉刑事成分,亦屬胡說八道,經點算,港大校內一道玻璃門、一道防火門、一個保安站崗台及4支路燈損壞,這些難道不是刑事毀壞的有力證據嗎?
強詞奪理美化暴力行為
馮敬恩指責警方施放胡椒噴霧,更是倒果為因,警方不會無緣無故施放胡椒噴霧,就是因為有學生不聽勸告,推倒鐵馬,衝擊警方防線,警員才施放胡椒噴霧。更何況,警方並沒有真的施放。只許學生違法衝擊,不許警方執法,這是典型的強盜邏輯。
明明校委會已回應學生訴求,一致通過成立專責小組,檢討學校管治。學生依然作出圍堵行動,進一步破壞港大的秩序和聲譽。據了解專責小組之所以不即時成立,是因為若港大即時做檢討,內容或會與教資會的報告重複,亦有可能達不到教資會報告提出的要求,學生指校方故作拖延,根本強詞奪理。
馮敬恩處心積慮挑撥刺激學生違規違法搞對抗,其誠信、人格備受質疑,更對港大造成極大傷害。對於如此厚顏無恥、破壞港大運作的搞事者,港大校方不能再容忍其一而再、再而三地胡作非為,必須開除其出港大,才能發揮阻嚇作用,讓其他學生明白違規違法不可能毫無代價,不要盲目模仿、跟隨馮敬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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