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淑賢
都說要捍衛香港的核心價值,我說最值得捍衛的,是行人用斑馬線絕對安全過馬路的權利。早前跟某政府官員談起,他說運輸署正逐漸減少斑馬線的數量,原因是在斑馬線前主動停車、給行人讓路的駕駛者已愈來愈少,甚至會引起危險,不如不設。看來斑馬線未來會在這城市消失。
從小到大,教科書和經驗都告訴我們,香港的斑馬線是絕對可信可靠的。以前的老師都這樣教小朋友:「想過馬路時,只要腳踏在斑馬線上,或在斑馬線前站定,司機叔叔就會停車讓你過路。」
我們一直都相信,行人用斑馬線過路的權利是「大晒」的,駕駛者必須要遵守,沒得妥協。小學課本上,zebra crossing是個好玩的字,「斑馬」也給小孩帶來無限的幻想和樂趣。上世紀六十年代政府有個宣傳道路安全的「斑馬佬」卡通公仔,穿的就是黑白間條斑馬衫。
不知從哪時起,斑馬線已不一定安全了。當然還是有良心司機的,老遠就停定,有些會用手示意讓你先過。不過時下還是不讓的司機多。日前在九龍灣,我就走到條斑馬線前,有輛白色轎車駛來,司機是個中年男子。根據經驗,這類駕駛者多會讓路給行人,當時他的車速確也收慢了,但不知何故,臨到斑馬線前,他卻突然給油加速,輾過斑馬線而去。為什麼他突然改變主意不讓路給我呢?他肯定是看到我和其他幾個在等過馬路行人的。那一刻他把心一橫,過了再說,就是人們說香港禮崩樂壞的源頭之一。其實如果我們幾個行人進取一點,先踏上馬路再說,他就不得不讓,畢竟故意撞傷人不是小事。可能他見我們太斯文被動,就不讓。
總之,斑馬線對行人已不是絕對安全的了。但如果每次用斑馬線過馬路都要跟司機意志角力的話,那大部分成年人,其實都有能力醒目地隨機過馬路,只要跟司機鬥機警就是了,那還要制度來幹嗎?我們的社會,從哪時起,連這些絕對可信可靠的平凡事物都容不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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