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元朗特殊學校前女教師梁佩琪(47歲)於2013年9月至2014年7月間,故意向7名6歲至7歲的智障學童的臉及頭部直噴消毒火酒,直至有人在課室內安裝偷拍鏡頭,再將片段寄給學生家長始揭發事件。梁經審訊後被裁定11項襲擊致兒童受傷罪成,判即時入獄10個月,她昨日獲准保釋外出等候上訴。
梁佩琪昨由囚車解往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法官批准以2萬元擔保外出,其間不得離開香港,須居住在報稱地址,每星期3次到警署報到,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證人。
梁得悉獲准保釋後隨即展露笑容,向旁聽席上的親友揮手,更有親友激動落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