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 剛
自從「佔中」以還,「佔中三丑」之一的大學教師戴耀廷仍逍遙法外,穩坐庠序之中每月乾逗人工,另一方面又煞費心思繼續發表反中反政府反市民大眾的言論,妄圖挑動組織「雷動」行動。黃之鋒和「雙學」的同夥,不但毫不悔改、不思上進、更在外國主子的操控下,企圖組黨參政,進一步鑽進立法會中執行其「亂港」勾當。以黃毓民、陳雲根為舵主的激進「本土」勢力,策動年初一的旺角暴亂,受到全港市民唾罵指責,但其代表人物港大學生梁天琦搖身一變成「政治明星」,夥同陳雲根一文一武,宣傳歪曲了的「本土」概念,反中反共,叫囂「港獨」。
「佔中」及其後發生的違法事件,涉案人等不少仍然漏網或者被「輕輕發落」,以致誤導一些青少年以為犯罪的代價不高,因而走上歪路,有關部門應該加速和加強對違法暴力亂港搞手的檢控及處理,切不可任其逍遙法外,為害社會。
陳雲根初期以「貧道」自稱,在報章上寫怪力亂神的雜文亂噏,一度鑽入政府班子做公僕,最後竟然跑到大學誤人子弟。除了肆無忌憚公然在教席上宣揚反中亂港言論外,還口出最卑鄙的粗口爛言,侮辱婦女。對於這種下流的小人,身為嶺大前教員實在恥與為伍。
有人認為,聲稱「港獨」者只是書生之言,香港絕無「獨立」的可能,不必過慮。但究其實質,這批人並非只是書生意見,他們已經明言將要發動更多暴力行動、以暴奪權。旺角街頭火光熊熊、磚頭木棒、血灑街頭,這鐵的事實難道還可以讓港人噤聲、安寢?
雖然有人誤以為「港獨」只是壞分子的恫嚇,香港仍舊「風雨不動安如山」,但是,心中緊繫香港安危、真正以港為家的港人,定會認識到「港獨」的實質及其危害性,引經據典分析其錯誤,認同「港獨」理應受到制裁。根據港英時期的律例,攻擊宗主國、侮辱、反憲、違法都可以判刑。回歸以後,「一國兩制」決定了香港要受國家憲法及基本法約束,一切行為要在兩法範圍之內。鼓吹煽動「港獨」甚至以暴力謀求「獨立」的言行,當然已經觸犯了憲法和基本法內的有關條文,已經可以將其法辦。切不可姑息養奸,誤以為寬待這批人可以顯示政府寬大為懷、彰顯言論自由,樹立民主氣氛,這是大錯特錯。
謀求「港獨」的言行已經擾亂了香港社會政治、經濟秩序,熟悉本港狀況的人士深深憂慮,香港目前的經濟較諸SARS時更差,政治局面混亂、正氣不張。所以政府和沉默的大多數都要行動起來,奮起發言發聲,竭力掃除妖言影響,正確依法處理違法人等,讓那些害人的白骨精在金箍棒、掃妖筆下無所遁形,最終被掃進歷史的垃圾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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